“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全体党员要不忘初心,争做心中有党、心中有民、心中有责、心中有戒即“四有”从严的表率。回顾中国共产党的历史就会发现,从中共二大确立第一个党章开始,每一次党章的修订都特别强调严格纪律问题。抗日战争时期颁布的《陕甘宁边区施政纲领》就强调“共产党员有犯法者都从重治罪”。
一个特别典型的例子,就是黄克功事件。
黄克功,江西南康人,少年时代就参加了中国工农红军,经历过井冈山斗争和二万五千里长征,在长征中立过大功,红一、二、四方面军会师时,已是身经百战的红军旅长。在抗大学习后留校任职,1937年是延安抗日军政大学第六队队长。但是,“他自恃年轻有为,立过战功,比较骄横”。
刘茜,原名董秋月,山西定襄人,在太原市友仁中学读书时,思想进步,是民族解放先锋队负责人。卢沟桥事变发生后,她“愤暴日侵凌,感国难严重”,积极响应党的抗日号召,在党组织的护送下,冒险通过敌人的一道道封锁线到达延安。她充满了抗日救国的热情,在从延安给哥哥的信中说:“我并未把自己估计多高,只不过尽力而已,吃苦受惊当然是有的,但为了国家又有什么可说。”到延安后,刘茜先入抗日军政大学第十五队学习。在抗大,她生气勃勃,努力学习和工作,几次要求上前线,被校领导誉为“年龄最小,表现最好”的学员。
刘茜到抗大第十五队学习时,正好黄克功在第十五队任队长,遂与黄克功相识。两人经过短期接触,感情尚好,经常通信往来,渐涉恋爱。
1937年9月,陕北公学成立,抗大第十五队全体人员拨归陕北公学,于是,刘茜也随队转入陕北公学学习。但不久,黄克功被调回抗大任第六队队长,刘茜仍留在陕北公学。以后两人接触少了,关系渐渐疏远。黄克功见刘茜与其他男同学来往,心怀嫉妒,加之听了一些风言风语,就觉得刘茜在陕北公学另有所爱,对他不忠诚,就去信责备刘茜并要求立即结婚。刘茜对黄克功的反复纠缠,渐生反感,屡次劝说、批评无效后表示拒绝结婚。黄克功则认为“失恋是人生莫大的耻辱”。
黄克功和刘茜之间有过一段短暂的热恋,但随着两人交往的加深,他们对爱情及婚姻家庭认识的巨大差异很快就显现出来。那时延安年轻人多,多数尚未结婚,据说男女的比例是五比一。外来的青年都很崇拜长征干部,把他们看成传奇式的英雄,女青年找对象,有所谓“走长征路线”之说。刘茜是个年轻美貌、能歌善舞的姑娘,黄克功则是个战功累累、身居高位的军人,在恋爱、婚姻和家庭问题上,两人多少都存在着一些不同的观点。相处久了,他们之间便在生活情趣、习惯爱好方面表现出许多不同,先是矛盾、纠葛和不协调,后来是乏味和苦恼,最后产生了难以弥合的裂缝。从当时的情况来看,刘茜还是一个充满幻想的少女,她渴望的爱情是浪漫的精神之恋。她在给黄克功的一封信中说道:“我希望这态度永远下去好了!将来的问题,将来再解决,你不要再急急地想结婚……”“我希望我的爱人变成精神上的爱我者。”在另一封信中,刘茜强调了爱情的共同基础,她写道:“爱情不是建立在物质上的,而是意志认识的相同,你不应把物质来供我,这是我拒绝你送我钱和用品的原因,希望你不要那般的来了,你无形中做了降低朋友的行为。”对于夫妻在婚姻中的地位,刘茜认为:“就是夫妻在合理的社会制度中,互相的也是各不依靠,而是帮助,你认清点!!”同学董铁凤转述刘茜对她说过的话,刘茜对黄克功不满意的地方是:“她觉得他只认识一天,便要求她结婚。”
此外,两人的观念差异还体现在交友问题上。由于工作及性格的原因,刘茜与其他男性有较多的接触,这使黄克功心怀妒意,以致无端猜疑,认为她“随处滥找爱人”,而刘茜曾告诉黄克功:“我们像亲兄妹一般的过着生活来到延安,但我们是同学只[之]合,而没有和其中之一个产生什么爱的,我们一块游山玩水,一块打球,一块讨论,无形中失去了男女之界。现在仍是那般的。”在后来的调查中,两位调查者都认为刘茜与其他男同志仅有工作关系,与外面(白区)及其他人之间亦没有信件往来。
1937年,延安陕北公学不到20岁的女生刘茜一夜未归。校方接到报告后,立即派人四处寻找,在延河岸边的一块大石头旁边找到了她的尸体。她身中两枪,已经死亡。
延安保卫处接到报案后,发了通报,很快就由下面反映上来两条重大线索。一条是刘茜同宿舍的同学反映,出事前那天晚上,延安抗日军政大学第六大队大队长黄克功前去找她谈话,约她到延河岸边散步谈心。因为刘茜原来就在黄克功任队长的抗大第四大队学习,两人关系过从甚密,后来成了恋人,关系也公开化,因此黄克功约她外出谈心也并不是第一次。另一线索,就是黄克功的警卫员举报自己的首长形迹可疑。他发现首长(黄克功)天刚亮就爬上抗大六大队所在地凤凰山上的一垛高墙向城外河边眺望,给他擦枪的时候,发现他的手枪有刚发射未久的痕迹,给他洗衣服的时候,发现衣服上有新鲜血迹。警卫员感到事情重大,于是向保卫部作了汇报。
领导同志立即找黄克功谈话。这时的黄克功已经恢复了理智,承认刘茜是自己所杀,并毫无保留地从头到尾坦白了自己的杀人罪行并提出接受依法判处。经抗大副校长罗瑞卿同志向中央领导报告批准,高等军事法院便依法把故意杀人嫌疑人黄克功逮捕收监,准备依法审判。此事一时间在延安轰动一时,国内外一些报刊把它当成是共产党的“桃色案件”,抢先发表。
这种骇人听闻的案件,在当时的延安是绝无仅有的。—时间,人们议论纷纷。——黄克功自恃有功、无视法纪、杀人必须偿命。老人们嘴里这样坚定地说,泪水在眼眶里打着转。 终于,黄克功案件交给了人民公审。来自各学校、部队和机关的万余人按指定地点静静地坐着。延河水轻缓地在流淌。
金铁群和吉汉杰是最后到会场的。他俩都看见在不远的延河对岸,毛泽东和张闻天朝这里张望着。直到审判大会快要开始时,毛泽东才背着双手,低着头走开……
陕甘宁高等法院刑庭的法官、陪审员、起诉人、证人、辩护人和法警进入了会场。刑庭审判长雷经天等人,各就各位。宣布开庭后,起诉人与证人先向大会陈述了黄克功事件的全部细节。随后,各单位代表发表了对这一事件的分析、要求,以及结论性的群众意见,然后等着法庭审判。黄克功被带了上来。
当法官让他发表个人申诉时,他只坦白交代了他的犯罪经过,并作了扼要的检讨。他唯一申诉的就是一句话:“她破坏婚约是污辱革命军人。”声音不高,但整个会场却听得清清楚楚。
审判长特意问他:“在哪些战斗中受过伤、挂过彩?”人们从他敞开的衬衣里,看到他从臂部到腿部伤疤连着伤疤,犹如打结的老树皮。他历数了许多战斗的地名。最后,他用真诚的目光望着审判长,请求让他讲述最后一个愿望:
“……死刑如果是必须执行的话,我希望我能死在与敌人作战的战场上,如果允许,给我一挺机关枪,由执法队督阵,我要死在同敌人的拼杀中。如果不合刑律,那就算了。”
黄克功的声音越来越低,但那低沉的声音充满感染力。人们沉浸在这一段真挚的话语里,默不作声。休庭片刻后重新开庭,审判长庄严地、一字一顿地宣布了判处黄克功死刑、并立即执行的判决时,黄克功就像等待出征的时刻到了,他拉了拉衬衣角,平静地将会场看了一眼,然后像想起了什么似的,举起一只胳膊高喊:“中华民族解放万岁!”“打倒日本帝国主义!”“中国共产党万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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