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苏维埃政治保卫局,局长周纯全,下辖执行、审讯、保卫等科,根据地各县根据省苏维埃政府要求,也相继成立了各县保卫局。保卫局当时在打击反革命破坏活动、保卫苏区以及维护社会治安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对根据地的建设起了重要作用。1931年9月,张国焘为达到个人目的,利用政治保卫局对大批的鄂豫皖地区优秀党政军干部扣上许多莫须有的罪名进行“肃反”,使这些干部惨遭杀害,给根据地的党政军建设带来了巨大损失。
鄂豫皖苏区税务总局旧址
鄂豫皖苏区税务总局旧址,位于新县城关首府路,座东朝西,有砖木结构的房屋两栋,每栋四间,加上偏房,共十一间。解放后新县税务局就一直在此房内办公,为配合革命传统教育,税务局向上申报,2000年由河南省国税局投资40万元将此旧址全面修复,室内举办有复原陈列。
1930年,随着鄂豫皖革命根据地武装斗争的展开和苏维埃政权的建立,军需、民食问题已成为当务之急。为了动员一切可以动员的物力、财力支援革命战争,打破敌人的经济封锁,党和政府开始注重运用财政、税收杠杆,调节各阶级收入。按照土地革命总路线的要求,把负担的大头放在剥削阶级身上,对不同阶级分别采取没收、征发、捐款、征税等办法,获取财政收入,并把重点放在税收方面。9月17日,鄂豫皖特委发布《关于征收累进税问题的边界通告》,这是鄂豫皖革命根据地最早的税收成文。1931年7月,鄂豫皖苏区税务总局在新集正式成立,首任局长由根据地早期领导人徐朋人担任,从各县抽调优秀税务员到总局工作。总局成立后,在各县建立了税务分局,分局人员五至七人不等,不够设分局条件的地方,设立税务特派员。10月,鄂豫皖苏维埃颁布了《商业累进税之规定》,进一步明确了税收的基本原则。
税务机构的健全、全新税制的实行和税务工作者卓有成效的工作,不仅保证了税收对边区革命战争和党政军机关的供给,而且适应了运动战的需要,有力地支持了根据地武装斗争和土地革命的胜利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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