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档案馆3日首度曝光三件张作霖批阅公文手迹。三件手迹均为档案中的字迹,是他亲自处理公文时书写,比其他手迹的字迹更加清晰。
其中一份张作霖在担任东三省巡阅使期间写下的公文批示只有一个“中”字,而不是“同意”或是“可以”。辽宁省档案馆专家表示,张作霖手迹存世不多,因此更显珍贵。
张作霖草莽出身,读了不到两年的私塾。而后因官越当越大免不了要批示或应付,为了不失脸面,就尽量不写或少写,同时张作霖开始下工夫练习写字。当遇到请求题字时,就让副官或秘书帮助提词。
对张氏父子有多年研究的专家杨景华说,张作霖悉心习字很快就有了些模样,题字时他十分谨慎,不但对词语反复斟酌,下笔时也写了一张又一张,从中选出自己满意的才出手。
“张作霖的字还算不错,虽谈不上什么体,基本上还算流畅、大方、遒劲有力,只是在公文批示中就显得随意、文理不通、白字偶出。”杨景华说。
1915年,兴京(今新宾)翼长善璞因调解殴斗惹上是非,被诬陷遭撤职。因其清官良吏的形象深得民众拥戴,兴京甲长王宝山联合10个村的甲长,呈文张作霖例数善璞功绩为其喊冤。
当时规定凡呈文、禀文等均应以县知事名义逐级上报,不得越级行事。如是诉讼文书应有保人及粘贴印花税。因此,1916年1月22日,时任奉天督军署秘书长袁金铠在该呈文上批写了“来呈系邮递无保条,又未贴印花照章不理”。
“张作霖阅后批示‘不理对’。一是表示同意秘书长的批示,二是讲究办事的规矩。三可以看出张作霖绝非甩手掌柜,亲自阅批公文。但此批条难免过于教条,恐有良吏遭诬陷而蒙冤。‘不理对’三字书写的也略显随意。”杨景华说。
据悉,张作霖先后任奉天省督军兼省长、东三省巡阅使、奉系军首领,之后成为北京安国军政府陆海军大元帅、北洋军政权最后的“国家元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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