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重庆大轰炸”已经过去了70年,这一事件的受害人们在生命的最后时刻才知道他们原来有权获得赔偿。但至今,他们的要求仍然没有得到回复。对他们而言,赔偿已不再重要,“时日无多,一句道歉最重要”。
问:你当时为何想到要参与到这个诉讼中? 潘国平:最近钓鱼岛问题一直持续发酵。日本政府挑衅中国主权,我们觉得大轰炸受害者对日本索赔起诉,从某种意义上说是民间的一种表态。 问:钓鱼岛的事情和重庆大轰炸的诉讼,有什么关系? 潘国平:有关系呀,你看钓鱼岛表面是日本“购岛”的事情,但幕后其实是美日同盟。日本花了近7000亿军费去买高端的武器装备,在钓鱼岛附近海域,在冲绳基地,准备和我们决战。 日本政府这个钱(军费开支)我们要扣下来,要用于重庆的政治赔偿。日本一直欠着中国,欠了70多年。
问:所以你们这时候提起重庆大轰炸的赔偿,其实是为了影响钓鱼岛问题? 潘国平:对呀,这是很重要的。日本表面上“买卖”钓鱼岛,实际上他已经准备对抗,反正他就是已经做好准备,忍耐只是表面的。我相信日本的民众对整个中华民族是很友好的,不过这个问题怎么处理,得单独算,不能说对中国友好,这个(赔偿)就不算了。 问:你的这一番考虑,这些诉讼团里的原告们知道吗?他们能理解吗? 潘国平:他们能理解,我都发言了,我参加时就跟他们说了。这是整个中国老百姓,包括我们这批人的一个呼声吧,钓鱼岛也涉及到日本对二战的历史认知。
问:这时候对日本提起诉讼,有把最近两国局势考虑进去吗? 潘国平:其实好几个月以前我就定下来了,我们的底线就是今年九·一八必须起诉,一直拖到9月10号了。九·一八以前不管钓鱼岛形势怎么样,不管双方关系怎么样,都是要起诉的。 问:在九·一八之前起诉的意义是什么? 潘国平:九·一八是中国的一个国耻日,应该是中日关系史上的一个重大节点吧。
问:今年也是中日邦交正常化40周年,这个时候起诉是不是和这种氛围有点背离? 潘国平:我们就是看钓鱼岛的形势,如果缓和了,那我们可能会延期。考虑到这些老人年龄这么大,实际上重庆的起诉2004年就提出来了。这个事情已经拖了很长时间,中国一直推亚洲一体化,我也希望整个亚洲平安无事,但你看看现在这个形势的话,日本持续这么干,那我们必须拿出一些有效的手段,所以我想这个事情很重要,想借此举措有效制止日本的反华实力,这是很重要的。
问:你提到“日本一直欠着我们”,具体指的是什么? 潘国平:他该赔一直没赔的嘛。
问: 重庆大轰炸是国际上第一例关于战略轰炸的赔偿要求,但二战期间战略轰炸的情况很多,为何之前国际上没有类似诉讼? 潘国平:这几个大轰炸我给你简单描述一下。重庆大轰炸、伦敦大轰炸和东京大轰炸,包括广岛、长崎大轰炸,性质不一样。对东京、广岛轰炸,那是正义的大轰炸,属于当时对日本的报复,因为是他自身先发动的侵略战争,所以他没办法提赔偿。 问:但从法律上,是否有对所谓“正义反击”的定义和规定,会承担什么不同责任? 潘国平:就是东京审判嘛,这是对战败国的审判。你发动战争,战败了,从法律上道德上,受到了谴责,他们(战败国)想去告是不可能的,所以这就解决了一部分东京、广岛,包括德国柏林大轰炸的赔偿问题。那剩下的中国的重庆大轰炸,还有伦敦,伦敦也是被希特勒炸烂了,德国比较好的表现就是这个地方,他们专门设立一个基金,让伦敦轰炸受害者来申请,条件具备的就发给一些补偿费。 问:德国这个基金是政府的行为还是民间行为? 潘国平:政府的,德国政府管的。德国政府还不光一个轰炸,就是整个战场的赔偿,都做了一些比较积极的表现。日本这个国家长期否认,否认历史,歪曲历史。所以,不光是中国人,韩国、朝鲜人都在起诉,他们好多(受害者)也都到东京去,结果和我们都一样。我们中国东三省14年,关内8年,这个损失都要日本来赔,除了国家的赔偿以外。
问:还有一个争论,关于追诉期是否过期。有人说按20年的追诉期计算,现在已经过期了。 潘国平:追诉期只对普通案子适用。这个案子是最严重的四类罪之一,属于不受时效限制的。这四类罪是战争罪、种族灭绝罪、反人类罪、侵略罪。犯了这四种罪,不能享受外交豁免,包括四大豁免,这四个罪用中国的话说就叫十恶不赦。我们强烈要求中国法院不能给他主权豁免,剥夺他们的主权豁免权,我们在诉讼里面已经提出来了。
问:你们之前在东京起诉过,为什么这次会改在国内起诉?有什么区别? 潘国平:区别太大了,在日本起诉就属于国家赔偿,适用日本的国内法来进行赔偿。在中国起诉就涉及到国际法,目前我们在重庆起诉的是日本政府。这么一个重大案件,我们请求不要给予日本司法豁免权。
问:在日本诉讼的过程进行到哪一步了?现在会放弃在日本方面的起诉吗? 潘国平:日本的起诉基本上都败诉了,不要把这两个混在一起,在国内起诉和国外起诉是不一样的。 问:但你为何说在日本起诉已经败诉了?一审不还没有判决吗? 潘国平:对呀,日本不可能判你赢。中国抗日战争期间,光人口伤亡就5000万,军人将近5000万,那是国家的赔偿,都放弃了,剩下还有2000万平民的伤亡,日本要同意赔的话,就得破产。2000万平民的伤亡,财产损失更是天文数字,已经无法估计。抗战八年,东北三省从1931年的九·一八开始,东北的话赔偿更多,我们的资源被掠夺走了,损失巨大,他根本赔不起,现在在日本打不赢这个(索赔)官司。
问:在日本诉讼时遇到了哪些困难? 潘国平:日本方面的诉讼要求我们翻译、公证、论证,有很多诉讼费用产生,很巨大的(开支),一批一批的人到日本去却没有结果。但我觉得这个案子我们已经占据了道德制高点,不管你到哪里,你说南京大屠杀不赔肯定不行,这个办法作为当时的民间来讲也是一个有效的手段,如果通过我们这边启动(诉讼),日本如果有诚意赔偿,那我想可以在法院解决。
问:之前慰安妇或细菌实验的国内受害者也提出过索赔,有胜诉的先例吗? 潘国平:有几个私下和解补偿的案子。所以以前的(案例)我觉得意义不大。反正我说句实话,到日本那边起诉,日本如果同意赔,那他们就要破产,就这么一个情况,所以他就不可能赔,根本也没有诚意赔。日本司法界态度非常诚恳,中国人起诉他们会受理,件件都受理,但最后都让你败诉。所以在日本打不赢官司,他本质上就不想赔,这是我的态度,所以我就发动在国内起诉,别到日本去了,我就是这么一个想法,当然现在还有我们钓鱼岛的因素。 问:具体的赔偿要求是什么? 潘国平:首先要求日本政府公开谢罪。日本到现在还不谢罪。这是最重要的。
问:你认为公开谢罪比经济赔偿更重要? 潘国平:对,这些老人这么大了,你现在赔个1000万有什么用呀?活不了几年,他们一直的怨恨是没有得到公正的审判或者是处罚,所以他们受不了。 问:具体的经济赔偿是什么? 潘国平:整个重庆大轰炸,我们的损失是100亿法币,换算成人民币是225亿人民币,加上70年的利息,得达到17万亿。现在每个死者是150万元人民币的赔偿。日本的赔偿标准用日本的国际法规定,我们这边觉得是150万元,我们有一户人家要8000万元,因为他家好几个人死亡,加上财产损失,再加上70年的利益,算起来达到8000万元一户,这类属于比较特殊的。现在我们只有15个人,如果进一步增加,把整个重庆大轰炸作为一个公益的集体诉讼来讲,日本一年整个军费开支赔光了都不够。 问:有分析认为在国内起诉,政府出于外交上面的压力,不一定会受理,你怎么看? 潘国平:这就看中国的法院,包括外交怎么去协调,对这个案子怎么个决定,要不要受理,怎么去办,那就不是我们的事情了。 问:从你个人来看,能被受理的可能性有多大? 潘国平:这个案子从道德上已经占据了制高点,从道义上、法律上、正义上我们都占据了制高点。那么就涉及到两国关系,怎么处理遗留问题,通过外交解决,还是通过司法来解决,还是通过其他一些变通的方法,比如说我们可以通过打这个官司逼着日本成立一个基金会要赔偿,法院判下来以后去执行,反正这个问题一定要解决。你知道这里的人(重庆大轰炸幸存者)都80、90岁了,留给他们的时间很有限,已经拖了70多年了,受害人一直忍受着这么一个痛苦,我们到日本的起诉不但没打赢这个官司,反而我们还给日本增加了收入,搭上了很多诉讼费用。
问:如果要是国内最终没有立案,你们会有什么下一步的举措吗? 潘国平:下一步举措,你知道根据法律规定是可以上诉的。重庆法院驳回,法律规定允许当事人还可以向上级法院再申请一次,复议以后再去主张一次吧,到北京的最高法院。 问:如果两次都没有成功的话你会放弃申诉吗? 潘国平:不是说我能决定的,那就看这些人。我的判断是这样子,我接到很多的信和电话,比如说南京大屠杀,还有常德大轰炸,四川乐山大轰炸,他们也开始要起诉了,所以力量是很强大的,不是说随便说要把他驳回就驳回了,这需要衡量一下整个民意,包括受害人的要求和愿望,那么要考量一下日本政府当前的诚意,我觉得这不是简单的驳回,这个比较复杂。
问:如果这次国内两次立案的请求都没有达成,你会不会失望? 潘国平:我是很乐观的一个人,我是不怕失败的。第二个我就觉得,我们是国际争议的制高点。第三,这类犯罪是不受时效限制的,我一生都可以推动这个案子,向国际法院去呼吁。另外我们也在考虑一个新的问题,就是说国际行政法也是很晚成立的,那时中国没参加,所以他对中国没管辖权,这是我们专门研究的一个问题。
问:你认为这次诉讼面临的困难和障碍是什么? 潘国平:我是搞理论研究的,我们一定要向世界发出声音,要对世界的国际规则进行一些修改或者参与。中国的法院看到外国的案子就怕,很怕怎么用国际条约来判案子,这种心态必须从根本上解决。
问:你认为现在的形势和过去的不一样,司法上应该有些改变了? 潘国平:对,我们直接向世界发出我们的声音,只要我们是正义的,我们就把他向世界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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