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6年,为适应形势的发展,在取得金永华的同意后,请示上级党组织决定,改莲华小学为莲华中学,校址迁至复兴场逊敏书院,党的工作据点也随之迁到逊敏书院。
1947年9月,中共重庆北区工委成立,工委书记齐亮化名李仲伟,以英语教员身份作掩护到校工作,莲华中学成为中共重庆北区工委领导机关所在地,成为江北县和渝北地区党的活动中心。
1948年初,学校进一步扩大。王朴通过母亲买下抗战初期由天津迁渝的私立志达中学,并改莲华中学为志达中学的初中部,原志达中学为高中部,仍由金永华任董事长,王朴任校长,党的机关仍在逊敏书院。
从创办莲华小学到改办莲华中学,又接办志达中学,直到重庆解放,历时四年半。其间,学校培养了大批青年学生,这些学生大多数在解放后成为新中国的骨干。地下党还以学校为依托,在知识青年、工人和农民中发展了约700名党员。
王朴于1946年冬加入中国共产党,1947年2月任中共江北县特支委员,9月任中共重庆北区工委宣传委员兼管统战工作。面对新的形势、新的工作,王朴表示:“我的一切都必须服从党的需要。”
变卖家产,为党提供经费
随着中国革命形势的发展和重庆地下党的活动进一步开展,经费问题成为地下党面临的一个大问题。中共重庆北区工委的一项重要工作,就是为川东地下党筹集活动经费,王朴义不容辞地担当起这项工作。
到哪里去筹集资金呢?其实王朴早已把自己家的财产当作地下党的经费来源。但是,尽管王朴家里的财产很丰厚,可是大部分财产都是由他母亲金永华掌管着,王朴能动用的部分还不能完全满足地下党工作的需要。为此,王朴在参加革命工作之初,便开始以自己的政治观点去影响母亲,有计划地争取母亲。金永华是一位受过中等旧式教育的妇女,早年与丈夫
一同去日本经过商,接触过一些进步思想,回国后看到国民党的腐败无能,因而她在思想上是倾向革命的。王朴为动员母亲变卖田产给地下党作经费,买到一部香港《华商报》出版的《经济年鉴》,上面刊登有我党发布的《土地大纲》。王朴拿《土地大纲》给母亲看,并作讲解,劝母亲卖掉田产,换金条供给共产党。母亲金永华此时虽然不知道儿子王朴就是共产党,但她知道儿子是在干正事,经过一番思考后,便答应了王朴,接受了这个建议。王朴很快将母亲的决定报告了党组织。在王朴的安排下,中共川东临委书记王慕斋、中共重庆北区工委书记齐亮和工委委员黄友凡与金永华很快见了面,并达成了三条协议:一、把江北县和巴县的田产变卖后,所得款项供给党支配使用,待重庆解放后归还;二、莲华中学完全交给党来办;三、对于他家弟妹的教育和工作,今后由党负责。此后,王家就大量变卖田产,共计卖得黄金一千多两。党组织决定用活这笔钱,决定由王朴在城里开办一家公司,一方面向社会掩饰钱的去向,另一方面为了让这些钱活起来,增加经费来源。于是在1948年春,在重庆市区民国路宏泰大楼成立了南华贸易公司。
“能不能经得起最严峻的考验,我的行动是最好的回答。”
王朴以富家子弟和社会贤达的身份办学校、开公司,从事的革命活动一直隐蔽得很好,但是,由于叛徒的出卖,王朴不幸被捕。
1948年4月上旬,王朴与中共重庆市委书记刘国定接头时,刘说因情况紧急,急需用钱,向王朴要金条、要银元。因为事出突然,王朴没带,准备回去取,刘又说时间来不及了,要王朴给他开一张支票,并约好下次见面的时间、地点。王朴如约前往,却久候无人,这是以前从未有过的。严峻的斗争形势,使王朴很快警觉起来。他回到江北,迅速与齐亮分析了目前的局势,最后一致决定采取措施,以防万一:一、销毁文件、埋藏进步书刊;二、保护同志,对好口径;三、内紧外松,照常上课;四、工委撤离学校。安排好前三件事后,在谁留下来的问题上王朴与齐亮争了起来。齐亮坚持让王朴转移,说:“我是外省人,又是单身汉,无牵无挂,让我留下来对付敌人最适合。你是本地人,牵累多,又有老婆孩子,不仅乡下,还有城里,好多事要你出面活动,你就别争了,还是你先走吧!”王朴坚持道:“正因为我是本地人,又是校长,又熟悉情况,我才更应该留下来。我们有责任保护你,你的担子重,而且以英文教员身份出面对付特务也不合适。不要因为我影响全局工作,别再犹豫了,赶快走吧!”一番争执后,决定齐亮先转移,王朴留下来应对一切。齐亮握着王朴的手说:“这可真得做好思想准备,要准备接受最严峻的考验。”王朴坚定地对齐亮说:“能不能经得起最严峻的考验,平常说得再好听也没用。假如我被捕了,我的行动是最好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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