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洛阳市偃师区促进文化旅游产业高质量发展扶持奖励办法
(2021年10月9日起施行)
对获评国家级、省级、市级研学基地(营地)且正常运营的,分别一次性给予10万元、5万元、2万元奖励。
对新建接待500人(含)以上的研学旅行营地一次性给予5万元奖励,2000人(含)以上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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