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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真关于晋察冀抗日根据地经济建设的理论与实践
2015-10-27 16:54:29
作者:郑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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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引言

   晋察冀边区抗日根据地位于同蒲路与渤海,正太路、德石路与张家日、多伦、宁城、锦州一线之间,控制着平汉、津浦、同蒲、平绥、北宁、平古、正太、德石等铁路,威胁着北平、天津、石家庄、张家日、承德、秦皇岛、大同、太原等战略要点,处于华北抗战最前线和战略枢纽的重要地位,它是抗日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领导的第一个敌后根据地,也是中国新民主主义经济制度最早实践的根据地之一,毛泽东同志曾把冀察冀边区称为“敌后模范的抗日根据地及统一战线的模范区”。
    晋察冀边区抗日根据地之所以取得如此大的成就,与彭真同志在边区的艰苦的理论和实践探索密不可分。1938年2月,彭真作为中共中央北方局代表常驻晋察冀边区,11月起任中共中央北方局书记,1941年6月至8月,在延安先后七次向中共中央政治局和毛泽东汇报晋察冀抗日根据地的工作。他在晋察冀抗日根据地工作了二年零六个月。直接参与领导了根据地各项建设事业。在巩固、发展、建设这一“模范区”的一斗争中,和其他领导人一起,为边区的稳定、发展,为探索包括新民主主义经济制度在内的新民主主义制度的新道路,不畏艰难险阻,做了大量的理论研究和实践活动,创建了新民主主义社会的雏形,为社会主义制度的探索和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并将它称为“一个伟大的工程”
    彭真作为老一辈的无产阶级革命家,为我国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作了大量积极有益的工作。他的探索与实践,对于我们今天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具有积极的参考价值,值得我们很好的研究和借鉴。从目前国内学术界研究状况来看,关于彭真同志的研究,可以简要概括以下几个方面:
    1、关于彭真政治建设方面的研究。这方面的研究成果,主要有《略论彭真对新时期人大选举制度建设的贡献》(徐百尧《当代中国史研究》1997年4期)等。这些研究,主要对彭真在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工作中的理论探索以及取得的成绩作了深入的探讨,并给与了客观、积极的评价。
    2、关于彭真法制建设方面的研究。这方面的研究成果,主要有《世纪之交评说法制奠基人彭真》(李海文,《红岩春秋》,2002年6期);《彭真同志对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卓越贡献》(土汉斌,《中国法学》,1997年6期);《论彭真的法制思想》(谭晓敏《毛泽东思想研究》1997年6期)等。彭真在法制建设方面有着自己独特的见解和思路,因此对这个领域的研究也相对较多。法制建设成为彭真研究的主要着眼点。
    3、关于彭真经济建设方面的研究。这方面的研究成果,主要有《彭真在社教运动中》(章学新,《炎黄春秋》,2003年10期);《彭真在怀柔搞农村调查》(方善利,白玉山,《北京党史》2002年5期)等。关于彭真经济方面的研究,多集中于解放后,而且以农村为重点,解放前的这方面研究相对较少。
    4、关于彭真文化建设方面的研究。这方面的研究成果,主要有《论彭真与《抗敌报》》(赵志伟、中玉山,《河北大学学报》2005年4期);《彭真市长与京剧》(周成贤《中国京剧》1995年02期)等。相关研究说明,彭真在新民主主义和社会主义文化建设中也有过不小的贡献。
    5、彭真生平和回忆录。这方面的研究成果,主要有《少年彭真轶事》(巨文辉、武敏,《沧桑》,2003年1期);《真性情的彭真》(土中人,《党史纵横》,2002年10期);《我的父亲彭真忆入党前后》(傅彦,《党史文汇》,2004年4期)等。关于彭真生平和回忆录的研究,有助于我们更好的了解这位无产阶级革命家及其革命活动。
    6、纪念性论文。这方面的研究,主要有《开拓进取的典范,实事求是的楷模一一纪念彭真同志诞辰一百周年》(段柄仁,《前线》,2003年1期);《永垂青史,光照千秋一一纪念彭真同志诞辰一百周年》(k}成平,《党史文汇》2002年10期)等。2002年是彭真诞辰一百周年纪,是关于彭真的研究成果比较丰富的一年。对彭真相关问题的研究,得到了学术界越来越广泛的关注。
    目前,学术界关于彭真及其思想的研究,暂时还处于个案研究的阶段;对某一时期或特定阶段的的发展脉络,则缺乏系统、深入的研究与论述。而且研究的侧重点主要集中在政权建设、法制建设等方面,经济建设方面的相关研究成果则显得比较薄弱。本文试图通过对彭真在晋察冀边区经济建设贡献的研究,来探讨其在晋察冀边区的经济建设的理论和实践,以期丰富相关领域的研究,并为建设社会主义社会提供参考。

    一、晋察冀抗日根据地经济建设的前提和基础
    在晋察冀边区,民主政治与经济建设是相互推动的。彭真等所领导的民主政治改革为边区的经济改革提供了前提和基础。民主政治改革具有先发性和先导性,政治民主是经济改革与建设的前提和催化剂。因此,随着边区政治改革与建设的深人发展,必然引起经济关系的相应变化,使之成为边区新民主主义社会雏形的决定性因素。
    边区经济改革与建设的可能性:
    彭真认为,在抗战中实现边区经济改革与建设,不但是必需的,而且是可能的。
    首先,从敌我的经济关系看,我优于敌。我们拥有华北广大的乡村,拥有无数块大大小小的面,犬牙交错地包围封锁着敌人的点线和一些碎小的面。同时,我党我军有着最广泛的社会基础,从经济上我封锁敌人易,而敌人封锁我难。因此,敌我尖锐对立的互相封锁,虽两受其困,但边区却能一方面根本断绝对敌的粮食和棉花等战略物资的输出,一方面依靠独立自主的经济政策,基本上解决广大军民的各种日用必需品的需求。彭真总结边区二年多经济战线上的尖锐一斗争及边区经济改革与建设的经验时明确指出:“敌我在经济战线上的尖锐一斗争及我们独立自主的经济政策,已使边区(我根据地内部)经济的殖民地半殖民地性质日渐脱掉”,“已使我们逐渐摆脱着经济上对于帝国主义的依附性,奔上了经济上独立自主的大道。”
    其次,从抗日斗争与民主民生的关系看,两者互为条件。边区经济改革和建设,就是要在政治上给予人民以民主的同时,在经济使广大人民特别是农民群众的生活得到改善。归根到底,“民主民生问题即抗战中削弱封建势力的问题。” 彭真在谈到抗日与民主民生的关系时说:“民主民生与抗日是互相为用、互相推动的。民主民生为了抗日,服从于抗日,抗日是主要的,民主民生是次要的,民主民生为抗日胜利必需之条件,而抗日又为民主民生实现之前提,抗日对于民主民生给以相当限度而又给以相当机动,统一战线即为了满足各阶级的基本要求。”
    彭真领导边区党政军民正确处理抗日与民主民生的关系,在以和平的逐步改革方式彻底推翻封建的政治制度的同时,对边区封建的经济制度采取了逐步给以削弱和限制的政策。其主要方式是实行减租减息,废除苛捐杂税,实行村合理负担,征收统一累进税,发展合作社等。经过二年多的时间,大大损伤了封建地主阶级的元气:地主阶级的经济地位和势力下降,数量减少;贫农的经济和生活地位日渐提高并且提高得很快;雇农数量日益减少,生活地位得到上升和改善;由于越来越多的贫雇农上升为中农,中农在绝对数量和相对比重上日益增加。彭真从这些变化中得出结论:“种种封建残余的削弱,也和帝国主义束缚的摆脱一样,使边区的经济趋势和阶级关系发生了严重的变化,走上了新方向。”
    总之,彭真提出:“晋察冀边区今天已经成为华北坚强的抗日游击根据地之一,它不但在坚持华北抗战和保卫大武汉的一斗争中,起了和起着伟大的战略作用,而且在全国、全世界起了和起着极大的政治影响和作用,引起全国同胞和全世界爱好和平及进步人士之注目和爱护。它在朱、彭总副司令诸军政首长的领导下,依靠着八路军游击队和广大群众英勇艰苦的一斗争,依靠着国共两党和全体军、政、民的精诚团结与努力,已经由原来五台、享平、灵邱等县的狭小的地区,扩大发展到冀中,东至津浦,西至同蒲,北至北宁、平绥,南至沧石、正太这几条交通要道中间的广大领土。除过平汉路一条狭窄的线和其附近的县城以外,在其它大小七十一个完整的或不完整的、巩固的或不甚巩固的县份内,我们的抗日部队已先后驱逐了敌寇的军队,摧毁了敌寇的伪政权,恢复了中华民国的政权。
    边区政府在它所管辖的大小七十一个县份的疆域内,已相当的安定了政治和社会经济秩序,除了边境上的游击区域,所有边区内部的土匪已逐渐绝迹。依靠广大群众特别是自卫队的努力,许多地方的汉奸已销声匿迹,或暂时停止活动。在平汉路以西的边区财政已完全统一,冀中正在统一过程中,庞大的抗战经费都依靠着政府经手征集的财力、物力来支持,广大的群众在政府领导下协同军队支持着前线的战争,保卫着边区,保卫着他们的家乡,保卫了他们的春耕、夏耕、麦收和秋收,警卫着他们生活的安全。”
根据地政权的建立、社会的稳定、治安措施的得力,都为边区的经济建设和改革提供了稳固的基础,从而使得根据地的经济改革得以顺利进行。

    二、边区经济建设的根本任务和着眼点
    (一)边区经济建设的根本任务
    彭真在总结晋察冀边区经济改革与建设引起的变化时指出:“随着整个政权的革命,我们正在以各种形式和不同的速度摧毁着或削弱着旧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经济制度,创造着新民主主义的经济制度。” 在这里,彭真深刻地揭示了边区经济改革与建设的实质和根本任务,就是要在边区创造与新民主主义政治制度相适应的新的经济制度,奠定边区新民主主义的经济基础。只有这样,才能不断增加财力物力,以支持敌后长期抗战。正如毛泽东所指出:“这就是革命的中国、抗日的中国应该建立和必然要建立的内部经济关系。” 战前晋察冀地区殖民地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性质和中国共产党在敌后边区抗战中“改造旧社会,创造新民主主义社会”的总目标也决定了这一点。
    以各种形式和不同速度“摧毁旧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经济制度,创造新民主主义的经济制度”,是晋察冀边区经济改革与建设的根本任务,也是彭真关于晋察冀抗日根据地建设的思想与实践的一项基本内容。深刻理解彭真关于边区根据地经济改革与建设的根本任务及其为实现此任务而制定实施的经济建设政策、土地政策、劳动政策、金融货币政策、财政税收政策,以及由此所引起的边区经济制度的根本性变革,对于全面深刻地把握彭真关于晋察冀抗日根据地建设的思想与实践,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边区经济政策的着眼点
彭真从边区根据地经济改革与建设的根本任务出发,深刻地阐明了制定边区经济政策的着眼点。1938年6月,彭真根据中共中央《抗日救国十大纲领》,提出边区经济应确定对外绝对统制、对内自由(烟酒除外)的原则,建立正确的统一战线的财政政策和税收制度,这是稳定边区经济、安定民生的“可靠办法” 。他还敏锐地注意到,当时边区的财政经济政策存在着“只适合于现在的比较巩固安定的环境”弱点,无法适应愈来愈残酷、恶劣的敌后战争环境,无法保证边区根据地持久抗战的军用民需。这种弱点,随着抗战进人相持阶段,日军1938年秋对边区根据地第一次大围攻,明显地暴露出来。因此,边区军民粉碎日军这次大围攻后,彭真在1939年1月中共中央北方分局代表大会上,总结晋察冀边区创建以来的经验和教训,针对抗战进入战略相持阶段的新形势,在阐明巩固和建设晋察冀边区根据地、为建立二民主义共和国而奋斗的方针的基础上,提出了应坚持的财政经济政策。他指出,要实行减租减息,适当增加工资,改善农民、工人与职员待遇,改善民众生活,激发民众抗战热忱和生产热忱;建立国防工业,发展农业、手工业,保护私人工商业的自由营业,注意发展合作事业,巩固发展边区金融,与敌人的经济封锁和经济破坏作坚决一斗争,以保障边区的经济自给,保证抗日部队的必要供给。彭真强调,发展根据地的经济建设,是坚持敌后持久抗战,发展敌后游击战争,巩固和发展抗日根据地所必需的一重要工作。
    根据中共中央北方分局代表大会的决定,晋察冀边区行政委会于1939年4月以《为实现抗战建国纲领而奋一斗》的宣传提纲形式,公布了边区经济建设的原则方案。方案明确地规定了边区财政经济建设的方针和任务,提出:边区根据地建立持久的、独立自主的财政经济,以保证军需民用,坚持敌后持久抗战。并具体地规定了边区发展生产事业、发展合作事业、繁荣贸易、稳定货币金融、建立健全财政制度等各方面的计划和任务。强调:经济建设“是边区扩大巩固的决定条件,也是战胜敌寇的决定条件。” 这个方案的公布实施,为边区建立一套独立自主、健康的财政经济政策奠定了初步基础。
    1939年11月中共中央北方分局组织工作会议期间,彭真在边区部队党与地方党干部会议上的报告中,第一次明确提出了边区抗日根据地的财政经济政策的着眼点,并比较全面地阐述了边区的财经政策。彭真指出:“我们的财政经济政策与国民党的不同,要解决部队的给养,还要顾及和解决民生问题。给养、民生、统一战线,是财政经济政策的二个中心着眼点。有健全的经济、金融,方能有健全的财政。首先要发展生产与合作事业,发展境内自由贸易,统制对外贸易,将非必需品输出,军用品和绝对必需品输入,有条件地严厉禁止日货入境。要打击伪钞、敌钞,稳定边区金融;边币的发行原则:发行额数不超过市场需要量和很好地管理、调剂,要注意长期稳定,防止一乱即不易收拾。税收是正常、持久的来源。公粮、田赋、烟酒印花等商业税、关税,是边区的主要税收,但除公粮、田赋外,其余仍需建立和整理。发行纸币只能是一定难关的部分辅助,不能作为经常源泉。发展一些公营事业、合作事业。以上都是开源的办法。持久的财政必须按全年预算统筹统支,要节流。不统筹,会造成下级易浪费、腐化,影响部队巩固与军民关系。只有坚决执行统筹统支,方能持久,方能巩固根据地。”
    在这里,彭真从保证边区财政经济的独立自主性和坚强持久性的战略高度,对边区的经济建设进行了整体、全方位的规划,提出了实施办法和原则要求。特别是明确地提出“给养、民生、统一战线,是财政经济政策的二个中心着眼点”,高度概括了边区财政经济政策的特点。
    1940年4月和7月,彭真分别在中共中央北方分局扩大干部会议和晋察冀军区娘子神高级干部会议上,对边区经济政策的着眼点做了进一步的阐明。他说:“财政经济政策和建设,在边区敌后抗战和根据地建设中,它与安定人民生活,解决军队给养,巩固统一战线,有极大关系。它是坚持敌后抗战和根据地建设中的重要问题之一”。
    彭真把财政经济政策的着眼点概括如下:
    “(1)充裕民生和军需。把充裕民生看得同解决军需一样重要,是我们财政经济政策的特点。
   (2)坚强的持久性,财力物力之正确培植、蓄积和使用。
   (3)统一战线和工农生活的改善,要双方兼顾。要取得必要的财力物力,要改善工农的生活,同时要巩固边区统一战线。在税收方面,应当是行政方法和政治动员的配合。一般的募捐和慰劳应当按照完全自愿的原则。
    (4)生产和交换是财政和金融的基础。”
    彭真关于边区财政经济政策及其着眼点的论述,提出要处理好几个主要关系:
    第一、民生与军需的关系。
    两者同样重要,互相促进。只有解决好部队的给养,才能坚持敌后抗战;而军需来自人民,只有实行减租减息,适当增加工资、改善工农生活,才能激发民众的抗战热情,踊跃生产支前,这一点同国民党反对解决民生问题的片面抗战的路线是根本对立的。
    第二、改善民生与统一战线的关系。
    着重调节好抗日各阶级的利益关系,有利于抗日统一战线的巩固和发展。
    第二、“开源”与“节流”的关系。
    所谓“开源”就是发展生产,只有生产发展了,财税收入才有可靠的来源,才有坚持抗战的物质基础;所谓“节流”,就是要节省支出,厉行节约,建立预决算制度,实行统筹统支,反对浪费、腐化等。以上这些,都是依靠自力更生,正确培植、蓄积和使用财力物力的必需条件,是克服财经困难,以利持久抗战的可靠保障。
    彭真阐明边区根据地经济建设的根本任务和经济政策的着眼点,目的是为了改造和建设好边区经济,使之沿着正确的方向发展。他认为,边区根据地的经济建设关系到“边区的生死问题”,因而应始终把这项工作放在“和前线的战争同等的重要”的位置 。抗日战争是人力和物力的消耗竞赛,最后的胜利究竟属谁,是看敌我双方谁能源源不绝地动员人力、物力以支持战争。晋察冀边区孤悬敌后,四面受敌围攻、封锁,得不到国民政府的支援,因此抗战的一切需要,都要依靠边区党政军民自力更生地去解决。所以,彭真把边区的经济建设重要性提到关系“边区的生死问题”的高度,是非常正确的。

    三、抗日根据地的经济建设
    (一)大力发展农业生产
    1、农业是根据地经济发展的基础
中国是一个经济落后的农业国家,边区根据地又主要是广大的落后的农村地区,因而决定了“农业生产是边区经济的支柱。” 彭真还强调指出“过去我们始终把主要力量贯注于发展农业,这是必须的,把发展工、商业看得比发展农业还重要是不对的。目前仍应继续用极大力量注意发展农业。”
    努力发展农业生产,振兴和繁荣农村经济,就是抓住了“根据地经济之中心关键”。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最基本的军食民食,并为其他生产事业的充分发展提供可能。对于那种无视国情、区情,高唱“发展工商业为解决根据地财政之根本”的论调,彭真直斥之为,“白昼见鬼” 。
    彭真认为,边区发展农业,主要是扩大耕地面积,改良农具、施肥和耕作技术,发展灌溉,预防水旱等灾害,并对当时农业的发展提出了以下几点要求:
    “1.继续扩大耕地面积,防止新荒开恳旧荒,特别注意开辟梯田。
    2.保护并繁殖耕畜,明令奖励骡驴等生产,严禁宰杀,办理屠宰登记,并正确解决勤务负担。
    3.改进农业技术,积极改良农业、灌溉(凿井开渠)、肥料、种籽等。
    4.减租减息,废除苛杂,使农民有扩大再生产的可能。
    5.养猪、养羊、养鸡、养蜂、扑火鸽子、鸟鸦、喜鹊、麻雀等害鸟。
    6.加紧春耕,保证秋收、麦收,已成固定的季节性的工作。
    7.疏浚河流,修堤,修梯田,造林,防止水患。
    8.明年要种植一定数目的棉花:应占种地总额十分之一。”
    同时他又强调:“而农业发展之关键,则是不失农时的组织并协助广大群众的耕耘与收获,广泛的利用一切技术专家,动员广大妇女从事生产,动员一切党、政、民的下级干部,特别是村级干部,同时成为生产战线上的模范,纠正并预防视劳动为与革命事业无关而以‘不事生产’为荣耀的有闲阶级的观念” 。
    为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的生产积极性,边区行政委员会继1938年2月公布《垦荒单行条例》和《奖励兴修农田水利暂行办法》之后,又根据彭真和中共中央北方分局的指示,于1939年4月颁布了《晋察冀边区奖励生产事业暂行条例》。规定凡为增加生产,改善民生,充实抗战力量,投入生产之资金,政府皆给予绝对保障。9月,又颁布了《晋察冀边区垦修滩荒办法》,针对当年边区大水灾中沿河滩地大量被毁,农民生产、生活无依无靠的情况,规定了奖励修复滩地的办法。
    根据彭真的意见和中共中央北方分局的决定,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于1940年8月召开第一次经济会议。会议认为,民主政治与经济建设是相互推动的,在边区各级民主选举完成之后,边区经济建设是使边区更巩固、更扩大,使边区成为新中国模型的决定因素。今后边区经济建设的方向和任务是:积极进行减租减息,削弱封建经济,肃清半殖民地经济残余,在不造成操纵国计民生的大资本家的条件下大胆发展边区的资本主义生产;积极帮助中农、贫农发展生产,使他们逐渐走上富裕之路;发展工厂工业、手工业作坊和家庭副业,发展运销、生产和信用合作社,使商品经济发展起来,并发挥私营中小商业在农村经济商品化过程中的重要作用;取缔走私,统制外汇,巩固边币;发展必要的公营工业。
    这次经济会议,对于保证边区经济健康持久的发展,进一步奠定边区独立自主的新民主主义的经济基础,起了重要作用。
    1940年8月,彭真主持制定的“双十纲领”,进一步强调发展农业生产,积极垦荒,扩大耕地面积,保护并繁殖耕畜,改良农业生产技术,有计划的凿井、开渠,改良土壤等。彭真还针对边区广大农民家庭有劳动力而生产资料不足的实际困难,要求边区银行要积极发放农业低利贷款,鼓励农民购置耕畜、农具、种籽、肥料,技资改良农业生产技术条件;在边区各地设立信用合作社,普遍经常地发放生产贷款,扶植分散的农业、手工业生产。
    彭真十分重视兴修水利在发展农业中的作用。他提出:在山区主要是修梯田。在冀中平原地区,要有计划的把水一律放进道沟里去,把道沟变成水渠,则冀中大部分旱田可变成水田,河流仍可徒涉,这样不但在军事上可以不致受敌限制,而且又可以免除水灾之害。他还亲自过问一些水利工程的兴建工作,为之倾注大量心血。在今天的山西盂县,有一条著名的“彭真渠”,就是当年在彭真的直接关怀下修建的。它的修建曾使当时1000多亩旱田变成了水浇地。
    在彭真为首的中共中央北方分局和边区行政委员会的领导下,边区在1939年和1940年出现了农业生产热潮。与减租减息群众运动相结合,各地普遍开展了开渠、凿井、修堤,改良农具、土壤、种籽的生产运动,提高了农业生产力,使遭受战争破坏的农业生产得到了一定的恢复和发展。在此期间,1939年边区发生空前未有的特大水灾,给边区人民的生活、生产带来了严重困难。彭真日夜关注着边区军民的抗灾一斗争,亲自给《抗敌报》写社论,亲自下去帮助受害群众解决困难。边区军民掀起了大规模的互助救灾、生产自救运动,不仅夺回了因水灾造成的部分损失,而且在大水灾后的1940年获得了抗战以来的农业大丰收,基本上保证了军需民用。
    2、土地问题是农民最关心的问题
    彭真对于土地问题与农民的关系有非常深刻的认识,他认为“抗日战争是民族战争,需要全民族的团结,才能发挥伟大的抗战力量。但抗日战争实质上又是农民战争,因为抗日的一切,生活的一切,实质上都是农民所给。所以,抗战特别需要农民积极参加与坚持,同时又必须减轻农民所受的封建压迫剥削,才能发挥农民对抗战与生产的更大积极性。”
    抗战爆发前,晋察冀地区土地高度集中在地主、富农手中,广大无地或少地的贫苦农民为了生计,不得不租种地主及富农的土地,忍受残酷的超经济的封建地租剥削,其租额一般高达收获量的百分之五十至七十。广大农民还要忍受高利贷的招盘剥。贫苦农民为了维持最低限度的生计,特别是遇有灾荒、病亡,常以土地、房屋作抵押,向地主、土豪、富农及资本家去借钱,而利率高得惊人,一般年利率一分七厘至二分,年关或急用时甚至月利高达四至五分,且借期都很短,农民常常因到期还不清本息而失去土地、房屋等基本生产、生活资料。在地租、高利贷的盘剥下,再加上繁重的赋税负担,农民常年处于食不果腹,衣不遮体的悲惨境地,因饥荒大量死亡、流离失所的现象经常发生。随着日本帝国主义侵华战争的扩大,晋察冀地区广大农村日益殖民地化,沦为日本侵略者的原料产地和商品市场。在封建势力的压迫剥削和帝国主义侵略之下,广大农民群众的生活更加困苦,疲于生计,根本没有精力与心情参加抗日战争。
    很明显,土地问题产生的原因主要是地主与农民的问题。除此之外,彭真还认为,土地问题“也是部分富农与贫农间的问题。富农并不完全与生产过程脱离,他们是生产的组织管理者,并且是劳动的直接参加者,因为他们拥有较多的生产资料,他们耕种、经营的土地,比贫农、中农有较高的生产力。在新民主主义的主地政策中,必须把富农与地主加以区别。但富农与贫农间因为高利贷及部分土地出租等关系,也不断发生矛屑。”
    因此土地问题的解决对于稳定农民,激发农民的积极性,实现抗战的胜利,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但土地问题的解决涉及到农民、地主、富农尤其是农民、地主之间的利益,在当时联合抗日的大背景下,需要谨慎处理好二方的关系。毛泽东在1935年12月瓦窑堡政治局会议上就明确提出“中国革命的现实阶段依然是资产阶级民主主义性质的革命,不是无产阶级社会主义性质的革命” ,彭真对此也有着非常清醒的认识:“抗战和根据地的建设,需要广泛而巩固的民族统一战线。而敌后根据地的统一战线中,农民是抗日的主力,地主则是现时不可缺少和丧失的抗日同盟者。两者要合作抗日,但又有基本上不可调和的因土地关系形成的矛屑。在中日矛屑与农民地主的矛屑并存的情形下,后者要服从于前者。这不是不要一斗争,而是要使一斗争服从于整个民族抗战利益。”
    (二)减租减息运动
    1、运动概况
    减租减息、交租交息政策的实施过程大致分为二个阶段:
    第一阶段,政府及群众团体的领导机关,利用行政方式,自上而下发动减租减息的阶段。
    晋察冀边区自开辟之初,即提出了减租减息的口号,发动农民群众开展减租减息斗争。1938年2月,边区行政委员会公布《晋察冀边区减租减息单行条例》,规定:地主之土地收入不论租佃、半种,一律照原租额减收百分之二十五,“钱主之利息收入不论新债!日欠,年利率一律不得超过一分”。从此,减租减息的群众一斗争在晋东北、冀西、察南和冀中广大地区相继开展起来。但是,由于缺乏深入的宣传和动员,这个“减租减息条例”的执行遇到了不小阻力,不少地主对减租减息持抗拒态度,阳奉阴违,明减暗不减。同时,一些农民对减租减息也缺乏理解,畏首畏尾,顾虑重重,有的甚至偷偷把已经减去的租粮如数送还给地主。
    第二阶段,即减租减息、增资运动开始由原来依靠行政方式“自上而下的发动”,走向广泛深入的“自下而上的”自觉运动。
    上述一些农民受地主恐吓,私自把已减的地租送还地主的情况,引起了彭真的高度警觉。1938年6月,彭真在中共晋察冀省委组织工作会议上,尖锐地指出:纠正了片面强调改善生活的错误,又出现了另一个极端,说注意工农生活问题是自私自利。“这种脱离基本群众的倾向”,“必须严加纠正”。他说:“政治上的抗日运动和生活改善并不是对立的。”“必须发动群众,启发群众的一斗争力量,只有基本群众发动起来,才能谈统一战线和巩固它,使基本群众从被压迫的地位翻到平等地位,才有资格讲统一战线。” 彭真强调:“必须在抗日最高原则下,尽量改善群众生活。把握抗日、改善基本群众的生活,是每个党员的基本工作。”“领导群众的艺术便是把握总的政治方针和群众日常的要求,密切的把它们联系起来。强调改善生活,只注意改善而忘掉抗日的中心任务是错误的,不注意基本群众生活的改善,不注意基本群众的日常生活,使群众脱离我们,也是严重危险的。”“必须把生活改善的一斗争与抗日的解放一斗争联系起来。”
    1939年1月,彭真主持召开中共中央北方分局代表大会,根据中共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和边区情况,提出了巩固和建设边区根据地的方针和任务,决定积极开展群众性的减租减息运动,保证改善民生。同年8月,彭真更明确地指出:群众工作主要是农会工作,“要实际把农民动员起来,必须从民生问题,从改善群众生活,实行减租减息上着手。”
    1939年和 1940年上半年,晋察冀边区各地开展了大规模的群众性减租减息运动。在彭真和中共中央北方分局的领导下,根据中共中央《关于深入群众工作的决定》,晋察冀边区行政委员会于1940年2月,对《边区减租减息单行条例》进行修正后颁布。修正后的条例,重中实行“二五减租”、“一分利息”,对佃耕地副产物、预收租、佃租契约等作了更明确的规定和若干补充,并特别强调以政治和法律手段保证这一政策的实施。同时,颁布了《二十年内典当地收回法令》,规定:“典当地出典后未出二十年者,典物均得回赎,如典权人强将典物取得者,出典人均得以原典价回赎:如出典人缺乏现金无力回赎者,应将典物从典权人手中收回,照原典价与典权人订立借贷典约,按年利率一分行息。”
    修正减租减息条例和典当地收回法令的颁布,大大调动了边区广大农民进行减租减息一斗争的热情和积极性,各地减租减息、赎地换约、工人增资的一斗争走向高涨。边区广大农民群众真正发动起来,生活得到改善,阶级觉悟大大提高。边区减租减息运动与民主选举运动互相推动,形成了基本群众的优势。
    第三阶段,减租减息、交租交息政策的逐渐完善,走上了依法、一斗法的新阶段。
    在边区减租减息和赎地换约运动中,随着基本群众普遍真正发动起来,过去那种“明减暗不减”的现象已不复存在,但是也出现了一些新问题。特别是在1940年初国民党顽固派发动第一次反共高潮,边区广大人民群众声势浩大的反顽固、反投降的怒潮中,发展成为“左”的倾向。彭真非常关注这一新动向,概括了种种“左”的表现:
    (1)“因为地主阶级在抗战过程中的两面性,而根本疑到地主阶级抗日的可能性”;
    (2)“把大地主大资产阶级的动向当作整个地主阶级的动向,把整个地主阶级看成是单一的东西,不了解地主阶级中也有各种不同的阶层,不同的利害关系与政治动向”;
    (3)“违犯党的保障一切抗日人民的人权的政策,无端侵犯地主的人权。违犯我党停止没收地主土地,保护地主、农民土地所有权的政策,而无端侵犯地主、富有者的财权”;
    (4)“个别地方党的领导机关,把党曾提过的宣传纲领,如耕者有其田的口号,当作当前的具体行动纲领,因而变相地没收地主土地。或者不分首从,一律没收汉奸的土地,甚至以对付汉奸的政策,对付投降派、顽固派,而没收他们的财产土地”;
    (5)“把地主与富农、地主经济与富农经济看成是一样的东西,对富农经营实际也采取限制削弱的政策”;
    (6)“改善人民生活,始终停止在改变佃东间、劳资间分配关系的阶段,尚未充分利用发展生产发展国民经济,从增加物力财力方面来充裕并改善人民的生活,即从发展生产的方面来改善人民生活。
    彭真认为:“上述各种‘左’的倾向,虽然是个别的,却是危险的,必须预防和纠正。不然,将危害到抗日根据地的生存与持久的坚持。”
    与此同时,彭真还觉察到1940年2月边区政府修正颁布的减租减息条例只在原则上规定对未执行减租减息命令的地主、债主实行处罚,却没有规定减租减息后佃农、债户必须依约缴租还债。因此,彭真在主持制定“双十纲领”时特别注意这一点,在第七条明确规定:“保障一切抗日人民的财产所有权”,“在减租减息后,佃户须依约纳租,债户须依约偿付利息,一切契约之缔结,均须双方自愿,契约期满,任何一方均有依法解约之权。”
    从表面上看,这一规定有利于地主阶级。对此,彭真解释说:“我们既已宣布停止没收地主的土地,而主张减租,则减租之后的依约缴租,便成为不可避免的义务。再以整个抗战及敌后抗日根据地的需要来讲,不能争取地主合作,抗战即无法坚持,同时在客观上、主观上地主也要求和我们共同抗日,可是如果农民根本不缴租,则地主即决不能继续与农民合作抗日,民族统一战线即会破裂或缩小。故我们主张减租之后,‘佃户须依约缴租’。”彭真指出,因为农民往往见小利而忘大谋,贪小便宜吃大亏,对这一政策可能不理解,因此必须对他们给以艰苦卓绝、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而在具体执行的步骤方法上,特别是具体解决某个农民和地主的问题时,必须极端谨慎,否则就会与广大农民群众脱节。
    “双十纲领”公布后,边区群众性的减租减息运动在抗日民主政治的秩序下步入正轨,开始进入了依法、斗法的新阶段。
    2,解决减租减息运动中的实际问题
    彭真在晋察冀边区减租减息一斗争中,不仅正确地提出了“减租减息与交租交息”政策,而且及时地妥善解决了一些偏“左”或偏右的实际问题。如上所述,在边区群众性减租减息和赎地换约运动的高潮中,地主与农民间发生了这样那样的问题,农民相互间也出现了一些纠纷,这些问题的解决,不仅关系到减租减息运动能否进一步深入,而且‘直接关系到边区抗日统一战线的巩固与扩大,关系到整个边区的抗战大局。彭真经过调查研究,指出正确地迅速地解决群众性减租减息运动中出现的实际问题,应当以“使统一战线内部的某些一斗争暂时约束在一定范围内,并目‘时要顾及到总的全招‘利益以至别的阶级的利益” 为出发点,分别具体情况,提出具体政策和办法。
    (1)“典当地”问题
    彭真认为,所谓“典当地问题”,实际包括了“典地”和“抵押地”两个不同的问题。两者是有严格区别的,但边区关于典地换约的规定“根本把这两种混为一谈了”,因此在执行中不可避免地发生了一些纠纷和错误。如“对于减息条令中根据国民政府法令,规定债户付息,如超过原本两倍者完全停付,超过一倍者停息还本,执行此规定并不错误,但因与典当地联系起来,而债户有不依约还债,执行起来便成了‘左’的。同时,在执行中把买卖地也依减息条令换约外,个别地方还把二十年以上的典当地也收回了。这些都是偏‘左’的错误”。
    彭真分析了“典地”和“抵押地”的内容及其所代表的不同阶级关系。他指出:“抵押地”(有些地方也称作“当地”,各地名称不但不统一,而且极矛盾)实际是有抵押的高利贷。把土地押出者,实际是债户,即债务者,多为贫困的农民:押入者则是债主,即高利贷的债权者,多为地主、富农。债户虽把土地抵押于债主,但实际上所交的只是土地的抵押契约,并不把土地立即交给债主。届期(约期一般很短)如债户能依约还债,则土地抵押契约解除撤回,否则土地即归债主所有。过去有些军阀官僚曾以此掠夺广大农民的土地,此类高利贷者,农民认为是“伤天害理的”。“典地”则不同。典出土地者,以一定的典价和年限把土地出典,典人土地者在此期间即获得土地使用权,并且可以转租。典约期满,原典主可以原典价赎回土地,亦可不赎地而继续无限期的延长典约,而土地所有权仍旧保持。个别地区的习惯逾60年不赎者,典户才能取得土地所有权。“典地”又被称为“白契地”或“活契地”,买卖的土地则被称为“红契地”或“死契地”。出典土地的人,一般的是破落地主或破产的农民,以土地出典换得一定期间对于一定数量货币的使用权,以应一时的急需。典人土地者,多半是贫农、中农和一部分新富农,他们需要土地耕种,但又缺乏足够的购买土地的货币,而租地耕种又有诸多不便,于是只好典地。
    彭真认为,由于“典地”和“抵押地”无论在内容上还是在其所代表的阶级关系上,都有着极大的区别,因此,在处理时也应该区别对待,采取不同的政策。他说:对于“抵押地”,应以减租减息条例,站在反高利贷的观点上,以清理债务的眼光去处置。对典地的纠纷,只能按其习惯与典约进行调解,否则,“如果说我们应以减息的原则去支持典主,同样我们也就该以主张减租的观点来支持典户,这样将使我们真正陷入了不可调解的矛屑中。”
    据此,彭真与边区其他领导人研究决定,暂停止执行有关典地换约的法令。彭真还作了深刻检讨:这“不是下级执行中的错误,而是我们在法令规定本身具有严重缺点,并且缺乏细则,当时我们没有了解上述各点……” 这表现了彭真作为一个政治家、革命家勇于承认错误、改正错误的博大胸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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