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真生平简介 |
2015-10-23 15:08: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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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0年3月,任“两案”审判指导委员会主任。同年,任宪法修改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受主任叶剑英委员长委托主持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1983年6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当选为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 1988年退出党和国家领导岗位,继续“做党员一名,公民一个”。 1997年4月26日23时40分,因病医治无效,在北京逝世,享年95岁。 彭真同志是伟大的无产阶级革命家、政治家,杰出的国务活动家,坚定的马克思主义者,中国社会主义法制的主要奠基人,党和国家的卓越领导人,他作为以毛泽东同志为首的党和国家领导集体的成员,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党和国家领导集体的重要成员,为中国人民的解放和新中国的诞生,为社会主义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为最终实现共产主义,顽强奋斗,建树了不可磨灭的历史功勋。 彭真同志是中国共产党第七届中央委员会委员、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候补书记,第八届中央委员会委员、中央政治局委员、书记处书记,第十一届、第十二届中央委员会委员、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届、第二届、第三届、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副委员长;第二届、第三届、第四届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副主席;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六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会委员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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