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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四运动中的研究系
2014-06-26 00:33:17
来源:《民主与科学》
作者:录自张耀杰著《民国底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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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90多年来,由于各种各样的原因,以梁启超、林长民、熊希龄、汪大燮等人为代表的研究系,在五四运动中所发挥的不可替代的关键性作用,一直没有引起人们足够的重视。这样的现象,显然不符合五四运动及新文化运动所提倡的民主与科学的时代精神。鉴于这种现象,很有必要对90年前的这段历史,重新进行考证与还原。

    一、研究系与国民外交协会

    1919年5月11日,由《新青年》同人陈独秀、李大钊、高一涵等人负责编辑的《每周评论》,以“亿万”的署名刊登了《一周中北京的公民大活动》,其中较为翔实地记录了“四日事件”的前因后果。“亿万”的观点在很大程度上就是编辑部同人的集体观点。

    关于“四日事件以先的蕴酿”,“亿万”谈到最近一个星期里,由于得到巴黎和会上外交失败的消息,国民的愤怒达到极点,不仅各地纷纷行动起来,而且还相互串联,“山东人到北京来,北京的公民到山东上海去。”在5月3日这一天,包括“政界、商人、学生、还有少数军人”在内的“北京市民”集了许多会,“其中最重要的,一个是国民外交会,一个是学界大会”。

    所谓“国民外交会”,就是由“国民外交协会”负责召集的民间集会。“国民外交协会”的主要政治背景,是以梁启超、熊希龄、汤化龙、汪大燮、林长民等人为首的进步党,在1916年袁世凯去世之后改组而成的宪法研究会,通称研究系。早在1915年日本方面提出“二十一条”要求时,研究系的精神领袖梁启超就公开警告政府当局不要签字。1917年,梁启超又主张通过加入英国、美国、法国的协约国一方对德国宣战,以提高中国的国际地位,从而在战后取得国际团体成员的资格,以利于一系列外交悬案的解决,进而营造出举国一致对外的气氛,一举解决国内政治问题。他的主张得到当时的内阁总理段祺瑞的支持,同时也遭到大总统黎元洪、国民党派系的孙中山等人的坚决反对。

    1918年11月,第一次世界大战结束,中国政府以战胜国的资格派出以外交总长陆征祥为首的代表团,前往巴黎参加和谈。梁启超以民间在野之身,建议大总统徐世昌成立以研究系方面的政界元老、前外交总长汪大燮为委员长,前司法总长林长民为事务长的总统府外交委员会,负责和会期间的外交事务。他又筹措10万元经费(政府拨款6万元,私人捐赠4万元),挑选外交专家刘崇杰、工业专家丁文江、政治专家张君劢、军事专家蒋百里、经济专家徐新六充当随员,于年底动身前往欧洲从事民间外交活动。

    1919年2月11日,梁启超一行抵达伦敦。同一天,蔡元培和北大师生在法科大讲堂召开“国际联盟同志会”成立大会,推举梁启超为理事长,蔡元培、汪大燮、熊希龄、张謇、王宠惠、李盛铎、严修为理事,林长民为总务干事,胡适、陶孟和、叶景莘、董显光、曾宗鉴、蓝公武等人为干事,《会员录》由北大校长室汇印。

    2月16日,为了与总统府外交委员会形成官方与民间的良性互动,由北京各界各团体联合组成的国民外交协会,在石驸马大街熊希龄家里召开成立大会,推举熊希龄、汪大燮、梁启超、林长民、范源濂、蔡元培、王宠惠、严修、张謇、庄蕴宽十个人为理事。

    二、广东方面的拆台内讧

    1919年2月18日,梁启超等人到达巴黎。他作为中国代表团的会外顾问,先后会见了美国总统威尔逊,以及英、法等国的代表,请求他们支持中国收回德国占领的山东青岛等地。在这个过程中,他意外发现不仅威尔逊等人对中日交涉的内情不甚了解,连他自己也被本国政府蒙在鼓里,对1918年9月段祺瑞政府与日本签订的秘密借款合同和关于山东问题的外交换文一无所知。于是,他在3月中旬致电汪大燮、林长民,报告自己所了解的相关情况。

    由于中国代表团有5名成员,而巴黎和会给予中国代表团的只有两个席位,首席代表陆征祥建议把王正廷排在第二位。汪大燮认为陆征祥太弱,王正廷缺乏经验,包括驻英公使施肇基、驻美公使顾维钧、驻比利时公使魏宸组的另外三名成员当中,顾维钧勇于任事,与各国代表接洽最多,就向徐世昌建议任命顾维钧为次代表。此举引起代表广州军政府参加巴黎和会的专使、国民党人王正廷及广东军政府的强烈不满。王正廷在发回国内的电报中不点名地指责梁启超从事卖国外交活动,广州国会为此于4月5日召开参议院和众议院的联合会议,要求军政府“立即下令通缉梁启超,并将其在籍财产没收,另由军政府要求法公使引渡”。4月9日,广州国会全体成员通电全国,宣布梁启超的卖国罪状。

    4月5日当天,蔡元培、王宠惠、范源濂三人联名通电为梁启超辩诬。陈独秀也在4月13日出版的《每周评论》中发表随感录《国民参预政治外交的资格》,其中明确指出,“国民参预政治,参预外交,都是我们很盼望的事。但是这两件事,都不大容易。……不懂得各国的外交政策,受某国的离间,凭空的给梁任公一个亲日卖国的罪名,这种国民决没有参预外交的资格。”

    经过一番中国人诬陷本国人的内讧内斗,中日秘密外交的暗箱黑幕反而大白于天下,从而引起更加广泛的持续关注。

    三、“四日事件”的火种

    4月29日,英、美、法三国会议,日本代表应邀出席。30日,续开三国会议,议定巴黎和约关于山东问题的156、157、158条款,将原来德国在山东的权益转让给日本。面对这种情形,中国首席代表陆征祥竟然考虑签字。危急关头,梁启超致电汪大燮、林长民,建议警醒国民和政府拒绝在和约上签字。林长民接到电报后,于5月1日写成《外交警报敬告国人》,由北京《晨报》于5月2日发表,全文如下:

    “胶州亡矣!山东亡矣!国不国矣!此恶耗前两日仆即闻之,今得梁任公电乃证实矣!闻前次四国会议时,本已决定德人在远东所得权益,交由五国交还我国,不知如何形势巨变。更闻日本力争之理由无他,但执一九一五年之二十一条条约,及一九一八年之胶济换文,及诸铁路草约为口实。呜呼!二十一条条约,出于协逼;胶济换文,以该约确定为前提,不得径为应属日本之据。济顺、高徐条约,仅属草约,正式合同,并未成立,此皆国民所不能承认者也。国亡无日,愿合四万万民众誓死图之!”

    正是梁启超的来电和林长民的文章,直接充当了点燃“四日事件”的火种。研究系在北京经营的《国民公报》、《晨报》,在此期间起到了推波助澜的宣传作用。

    四、林长民与陈独秀

    据“亿万”介绍,5月3日的“国民外交会”形成决议,“请政府在外交上取最强硬的态度,国民对日本人取最坚决的对待,更于国耻纪念日在中央公园开个国民大会”。当天晚上,在北大法科大礼堂召开的“学界大会”,又做出更加积极的决议,“于次日(四日)专门以上各学校全体学生游街示威,因为等不及五月七日了。这举动议决的时候已经夜十一点钟。”

    “亿万”所谓的“国耻纪念日”,指的是5月7日,也就是日本方面于1915年5月7日,就“二十一条”要求向袁世凯政府发出最后通牒的纪念日。

    另据《北京大学纪事》介绍,5月3日晚上在北大法科大礼堂召开的其实是学生会议,除北大学生外,与会的还有高等师范、高等工业、法政等大专学校的学生。这次会议先请著名报人、北大新闻研究会导师邵飘萍报告巴黎和会讨论山东问题的经过,然后由几名学生踊跃发言,法科学生谢绍敏当场咬破中指,血书“还我青岛”四字,全场为之震动,从而通过了四项决议:(一)联合各界一致力争;(二)通电巴黎专使坚持不签字;(三)通电各省于五月七日国耻纪念举行游街示威行动;(四)定于四日与各校学生齐集天安门举行学界之大示威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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