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27年4月前,广东海陆丰地区流通的货币比较繁杂,一种是金属货币,有大洋、小洋、银毫、铜钱等;另一种是纸币,有国民党中央银行发行的纸币、南丰织造厂发行的银票、海丰两大商号“吉荣号”和“葵利号”发出的“本号票”。此外,港币在海陆丰地区也流通。在不同地方,货币兑换值也不一样,以大洋为例,在海丰县城大洋1元可兑小洋12角半,在陆丰县城大洋1元可兑小洋13角。
1927年4月12日,以蒋介石为首的国民党新右派发动“四一二”反革命政变后,在共产党和彭湃同志领导下,海陆丰人民举行多次武装起义,反抗国民党反动派的血腥镇压。国民党中央银行发行的纸币在海陆丰地区几乎不用。
1927年11月,海陆丰苏维埃政府成立后,为统一货币,稳定金融,发展经济,加强商品物资流通,开展内外贸易,海陆丰苏维埃政府积极开拓财政经济来源,征烟税、酒税、屠宰税、盐税和对外贸易税,没收反动派财产、当铺财产约3万元,对豪绅地主和反动商人等罚款5万余元。同时,酝酿成立苏维埃政权银行,“使工农贫民在推翻资产阶级革命进程中,有此借贷机关,得以从事生产,发展社会经济”,并将南丰织造厂没收为苏维埃政府所有,除金属货币继续流通外,禁止南丰银票、“吉荣号”和“葵利号”的“本号票”在市场上流通。
1928年2月20日,海陆丰苏维埃政府正式成立海陆丰劳动银行,总行设在海城,行址设在南丰织造厂(红宫红场隔壁,现已被改造为海丰县图书馆)。劳动银行的行长由海丰县苏维埃经济委员会主席陈子岐兼任。
海陆丰劳动银行旧址(现为海丰县图书馆)
海陆丰苏维埃政府在宣布成立海陆丰劳动银行的同时,公布了《海陆丰劳动银行发行条例》。在海陆丰劳动银行纸币未印之前,暂借南丰织造厂银票,加盖海陆丰人民委员会的印章代用,此种银票面额有十元、五元、一元三种,在市场“十足通用,不折不扣”,“不得拒绝使用”。待海陆丰劳动银行纸币印好后,由劳动银行收回银票,银票换回纸币后,“可随时到行兑现”。
1928年2月底,海陆丰劳动银行印制了第一批纸币,面额有五元、一元、五角、二角、一角五种,但纸币还没来得及正式发行,国民党集结大批兵力围攻海陆丰苏维埃政权,海城和陆城先后沦陷,苏维埃政府被迫撤退到山区,海陆丰劳动银行也没能继续运转。
海陆丰劳动银行,存在时间虽然很短,但它是我国红色政权建立的第一个银行,在革命根据地经济发展史、货币发展史上占有重要地位。它的建立,探索了苏维埃政府创办银行、便利流通、活跃经济的道路。它的一些措施,也写进了1931年中共中央发出的《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经济政策草案》中,“苏维埃应发行苏维埃货币,并兑换旧的货币,对于旧的货币开始亦可采用,加盖图记通用,外来之货币须一律兑换已盖苏维埃图记之货币,或苏维埃自己发行之货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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