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开展咨询,做好优选,要给非公有制济经的发展出谋献策。现阶段,一些地区的非公有制经济在经营结构上仍存在着“传统项目多,新兴项目少;一般项目多,加工项目少;第三产业多,基础产业少;小本企业多,龙头企业少;粗放经营多,集约经营少”的严重失调现象,特别是在经营模式上以“家族化”的组合方式依然存在,导致一些非公企业成长率低,发展后劲不足,经济效益不佳,发展前景堪忧。因此,有关部门,尤其是统战部门要做好对非公企业在选准项目和管理方式、方法上的帮助引导,逐步改变“非嫡系不用”的“封闭式”经营模式,使非公企业能掌握信息、注重人才,步入现代化的管理方式,促进产品结构和经营项目的合理调整,为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出谋献策。
(三)优化环境,增加服务,要给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雪中送炭。改革开放为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社会环境,但从整体上看还不够宽松,应按照十六大提出的“创造各类市场主体平等使用生产要素的环境”的要求,在政策上进一步放活,管理上宽严结合,特别要抓好政府职能转变,增强政府部门的服务观念,变被动服务为主动服务,组建诸如“行政服务中心”、“开放式办公、一站式服务”的运行机制,开展“我为非公经济做什么”、“奉献在岗位,服务创一流”等活动,以优质的服务提升环境的吸引力和竞争力。同时要注意发展贷款担保体系,解决融资难的问题,要放活融资政策,并带有一定的倾向性,金融部门要把信贷投入工作放到十分突出的位置来抓,要尽可能多挤出资金支持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
(四)规范行为,帮助引导,要为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推波助澜。有关部门要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生活消费与生产消费之间,在规范和结构上予以正确引导,积极宣传科学的消费知识,把握好增加生活消费的力度,帮助他们理顺生活消费与生产消费的关系,克服短期行为,着眼于长远打算,把大部分的资金用于扩大再生产和提高企业的整体素质,在科技创新上要重点帮助非公企业同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联合和合作,不断开发具有科技含量的新产品,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改造传统产业,实施名牌战略,着力培植一批知名度高,附加值大的优势产品。在制度创新上引导非公企业实行产权从一元化向多元化迈进,实行一定范围的改组、改造,走产权多元化道路,要通过不断引进资金、人才和技术革新,提高企业的自身素质,增强抗风险能力和综合竞争能力。
(五)采取措施,保护权益,要为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排忧解难。政府要制定和不断完善各项相关政策,有关部门要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既要加强对非公有制经济的经济行为进行监督,对他们进行爱国、敬业、守法和法制、职业道德教育,开展“文明经商、守法经营”活动,做到义利兼顾,德行并重,争当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坚决制止和依法处理偷漏税收、暴力抗税以及搞假冒伪劣、抗蒙拐骗,欺行霸市等违法行为,保护广大消费者的利益,又要切实维护非公有制经济的合法权益,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和社会地位,维护他们的生产经营权,坚持治理“三乱”,要形成对“三乱”现象的长效整治机制,并在法律咨询、人身、财产等方面提供服务和保障,解除他们生活方面的后顾之忧。
(六)完善体系,强化导向,要为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铺路搭桥。有关的职能部门要把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与培养市场体系结合起来,抓好配套建设,完善市场体系,要在新建社区和旧城改造过程中,规划集贸市场和个体摊群(点),安排好非公有制经济的经营网点,注重专业市场和农村集贸市场的建设;要冲破思想观念的束缚,充分认识非公有制经济是提升壮大县域经济的重要途径,是新经济增长点的希望所在,营造“以非公经济为主体”的县域经济的发展氛围和“爱商、经商、富商”的良好投资环境,开展亲商、亲企、亲纳税人的“三亲”活动,要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调动社会力量建市场的积极性,鼓励单位、个人集资办各类市场,扩大城乡市场规模,为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提供有利条件和必要的铺路搭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