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庆藏族自治州人民政府旧址,位于香格里拉县建塘镇文化路迪庆州委党校院内,它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初期,云南藏区重大历史事件和人民政权建设仅存的实物见证,是黑暗的封建农奴制残酷统治下的迪庆各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翻身解放、当家作主和实行民族区域自治政策的珍贵历史见证,是各族人民共同团结进步的象征。
迪庆州人民政府旧址占地面积11272.8平方米,总建筑面积5078.7平方米,主体建筑面积3978平方米。现保存有政府办公大院、人民礼堂、大门。这一历史建筑为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点,已被云南省人民政府公布为第七批省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1950年5月,中甸县(今香格里拉县)、德钦县、维西县相继获得和平解放。1952年,在云南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丽江地委和丽江专员公署开始了筹备建立迪庆藏族自治州的工作。1954年12月,在丽江召开了第一次迪庆藏族自治州筹备会议,成立了以丽江公署副专员松谋活佛为主任委员的迪庆藏族自治州筹备委员会,同时决定成立迪庆藏族自治州修建委员会。这两个委员会,反复同宗教、民族上层人士协商,积极准备建立迪庆藏族自治州的各项工作。1955年5月14日,再次将迪庆藏族自治州筹建情况详细上报省委。1956年9月11日,国务院全体会议第37次会议通过设立迪庆藏族自治州的决定。
1956年4月,由松谋活佛亲自选址的迪庆州人民政府办公场所正式开工建设。1957年8月,州政府大院、州人民礼堂、食堂等主要建筑相继竣工。1957年9月6日至13日,迪庆藏族自治州各族各界人民代表大会在新落成的人民礼堂召开。9月13日,宣告迪庆藏族自治州成立,全州各族人民代表在新建成的州政府大院开始行使当家作主的权力。迪庆藏族自治州的成立,标志着党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在迪庆的实行,同时宣告了封建农奴制度的终结。世世代代被压迫被剥削的农奴、奴隶和贫苦群众翻身解放,当家作主,走上了各民族平等团结、共同进步的康庄大道。
迪庆州人民政府旧址建筑群,仿汉式宫廷建筑中轴线布局,以宫殿式建筑为主,融入藏族、白族、纳西族等民族的建筑风格,同时借鉴了前苏联建筑的一些元素,整个建筑群大气宏伟,不仅体现了当时的政治、文化风貌,同时也是迪庆州内现代多民族建筑风格完美结合的典型范例,具有很高的历史价值和艺术价值。其结构以砖混为主,砖木为辅,顶覆灰瓦。整个建筑群严谨宏伟,建筑工艺精细,装饰彩绘精湛。
下面对迪庆州人民政府旧址现存的三处建筑略作介绍:
办公大院。建筑面积2494.68平方米,分为前院和后院两部分,其整体建筑与大门呈南北中轴线对称形式。前院为一层砖混木结构建筑,主要承重柱子为混凝土圆柱,其余为砖木结构,后院为二层砖混木结构建筑,屋顶覆灰瓦。1961年6月,中甸境内发生5.4级地震,州政府大院后院的三楼垮塌,遂改建为二层。前院正面建筑为歇山式屋顶,七开间三进深一层砖木结构,门头额枋绘有双龙戏珠,雀替上雕有茶花图案。一进门廊天花板中心绘有一红色五角星,两侧为两只和平鸽。门道的天花板被分隔为81个小方框,框内绘有山水、花鸟、和平鸽、五角星等图画,融合了藏、汉、纳西、白族等民族民间的吉祥图案。
前院南北厢房为硬山式屋顶,四开间两进深。走廊的雀替雕饰为凤凰图案,额枋枋心绘有各种花卉、麦穗图案,梁头均为云头雕饰。后院南北厢房为三开间两进深,西厢房为五开间三进深。东厢房底层中部为会议室,房内南北两面各有一欧式壁炉,二楼中部为迪庆州第一任州长松谋活佛的寝室和办公室。后院四厢房屋顶为歇山式。后院走廊雀替均雕刻镰刀麦穗图案,走廊四面的额枋枋心图案各不相同,有桃子、孔雀、牡丹等。二楼走廊栏板扶手下雕饰有宝瓶及各种花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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