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早在抗日战争时期,我党就曾对抗战胜利后的和平建国提出过自己的见解和方案,但是蒋介石的内战政策推迟了我党建国方略的全面思考。随着革命战争的胜利进行,未来中国的发展道路问题已经现实地呈现在全党面前。以毛泽东为首的共产党人踌躇满志地为新中国绘制建设蓝图。
1949年1月底,苏共中央政治局委员米高扬受斯大林的委派到达西柏坡。毛泽东对米高扬谈话中指出,战争一旦结束,我们不但要恢复生产,而且要建设崭新的、现代化的、强大的国民经济。在七届二中全会报告中,毛泽东进一步明确提出:“在革命胜利以后,迅速地恢复和发展生产,对付国外的帝国主义,使中国稳步地由农业国转变为工业国,把中国建设成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1]这就为新中国的建设蓝图确立了战略目标。
西柏坡时期,毛泽东虽然初步考虑到“由发展新民主主义经济过渡到社会主义”的问题,提出“把中国建设成为一个伟大的社会主义国家”的奋斗目标,但总的来说,规划的是在革命胜利后建设新民主主义社会的蓝图,其核心就是实现工业化,为向社会主义过渡奠定物质基础。
二
为找到一条适合新中国国情的经济发展道路,毛泽东等党的领导人首先对中国社会经济的实际情况作了科学分析。
毛泽东指出,中国的工业和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就全国范围来看,在抗日战争以前,大约是现代性的工业占10%左右;农业和手工业占90%左右。这是一个最基本的国情。“这是帝国主义制度和封建制度压迫中国的结果,这是旧中国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在经济上的表现,这也是在中国革命的时期内和在革命胜利以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内一切问题的基本出发点。从这一点出发,产生了我党的一系列的战略上、策略上和政策上的问题。”[2]把对中国社会经济实际状况的科学分析,作为党在相当长历史时期内一切问题的出发点,生动地体现了毛泽东思想中“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活的灵魂。从这个基本国情出发,毛泽东精辟地分析了新民主主义社会五种经济成分和党在革命胜利后所应采取的方针,为如何由农业国变为工业国绘制了一幅清晰的蓝图。毛泽东明确指出,革命胜利后,我们建立的是新民主主义社会,新民主主义社会是过渡性质的,五种经济成分并存是新民主主义社会经济形态:即社会主义性质的国营经济、半社会主义性质的合作社经济、私人资本主义、个体经济以及国家和私人合作的国家资本主义经济。同时,具有社会主义性质的国家经济“掌握了国家经济命脉,使国营经济成为整个国民经济的领导成分”[3],从而决定了新民主主义社会的前途必然是社会主义。
由于中国经济的落后和新民主主义社会性质的决定,新民主主义的基本经济纲领是在国营经济的领导下,多种经济成分并存,共同发展,实行“发展生产,繁荣经济,公私兼顾,劳资两利”的政策。[4]后来毛泽东又进一步提出“公私兼顾,劳资两利,城乡互助,内外交流”的经济方针,以次照顾四面八方的利益,达到发展生产,繁荣经济的目的。“五种经济成分”理论与“四面八方”政策,就构成了新中国成立后经济建设的基本政策。具体而言,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首先,强化国营经济,掌握国家经济命脉。中国现代性的工业经济是进步的,是无产阶级和资产阶级及其正当产生的经济基础,虽然它的产值只占国民经济总产值的10%左右,但它却极为集中,最大的和最主要的资本集中在帝国主义及官僚资产阶级手中。没收这些资本归无产阶级领导的人民共和国所有,就使人民共和国掌握了国家的经济命脉,使国营经济成为整个国民经济的领导成分。张闻天在《关于东北经济构成及经济建设基本方针的提纲》中指出:“这种国营经济,是城市无产阶级同乡村农民在经济上结成联盟的依据;是新民主主义政治的主要经济基础;是新民主主义经济的支柱;是无产阶级在经济战线上反对投机操纵,和资本主义进行经济竞争的最有力的武器”,因此,“我们对它必须特别关心,使它获得一切可能的发展,把它放在国民经济建设最主要的地位”,“无产阶级领导的新民主主义的国家,如果不去有意识地掌握这一国家经济的命脉,不去用一切可能的和正当的方法并在一切方面强化这一经济力量,它将会遭受不可补偿的损失,以至最后的失败。”[5]这一部分经济是社会主义性质的经济,决定了新民主主义社会的前途是社会主义,谁要是忽视或轻视了这一点,谁就要犯右倾机会主义的错误[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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