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丕显,1916年3月出生于福建省上杭县一个农民家庭,1931年加入中国共产党,1935年任共青团赣南省委书记。在主力红军长征后,他跟随项英、陈毅等同志在赣粤边游击区进行了三年艰苦卓绝的游击战争。
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陈丕显任中共中央东南分局青委书记、青年部长,动员和组织大批革命青年参加新四军。1941年皖南事变后,党的工作重心由城镇转入农村。时任苏中区党委副书记的陈丕显为迅速打开农村工作的局面,积极推进减租减息。
1943年是苏中敌后战争最艰苦的一年。战争的残酷,加上局部地区爆发的蝗灾、旱灾、涝灾,造成根据地财政上的重大困难。陈丕显把“发展经济,保障供给”作为抗日根据地财经工作的总方针,经过全体军民的共同努力,根据地经济得到恢复,人民生活得到改善,解决了党、政、军的财政困难问题。
为进一步加强经济斗争的组织领导,区党委决定苏中区及各地委建立财经委员会,陈丕显兼任苏中区财经委书记。他带头做表率,主动削减自己的津贴费、伙食费、办公费和保健费,艰苦奋斗的习惯在根据地蔚然成风。
陈丕显积极执行抗日民族统一战线政策,主动和民主人士交朋友。他团结一大批当地爱国民主人士参加解放区的建设。
1945年4月,陈丕显任中共苏中区委书记、苏中军区政治委员。8月15日,日本正式宣布无条件投降,但部分日、伪军拒绝向我军投降。陈丕显和苏中区党委向各分区发出指示,广泛动员部队、群众,向日、伪盘踞的据点发起政治攻势和军事攻势。8月23日,新四军攻占苏中第一个县城宝应,至9月上旬,苏中辽阔平原已无敌踪。
解放战争时期,陈丕显先后任华中野战军第七纵队政委、华中工委书记、苏北军区政委。新中国成立以后,他历任中共上海市委第一书记、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政法委员会书记、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等职。1995年8月23日,陈丕显因病在北京逝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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