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守贞牺牲后,他的妻子樊四娘带着2个女儿相依为命,未再婚嫁。新中国成立后,樊四娘在2个女儿都出嫁后,被评为了乡里的五保户。20世纪50年代,政府组织进行烈士情况调查时,樊四娘说,她已经被政府作为五保户养起来了,如冷守贞被申报为烈士,那她就成为了烈属,就要增加国家更多的负担,建议政府不要把冷守贞定为烈士。因此,有关方面当时便没有登记冷守贞为革命烈士。冷守贞“烈火中永生”的事迹和精神,将永远铭记在修水老区人民的心中!
参考资料:《修水人民革命史》《修水英烈谱》《修水县组织史资料》《修水县民政志》《白岭区党史征集资料》《大桥区党史征集小组工作汇报》《修水县委党史办调查记录(古市,2021年7月10日)》《修水县委党史办调查记录(武汉冷汉英)》和《龚良才文稿·冷郭仪》等。
(作者系江西省修水县党史学会会长、原县委党史办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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