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规定使用时间,成为米票设计的缺陷。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政府粮食人民委员部米票第五条规定:此票自一九三四年三月一日起至同年八月三十一日止为通用期,过期不适用。按理说,粮票一旦制作完成投入使用,就应该长期维护它的信用,除非破损更换或者改版,一般情况下应该要允许长期具有法律效力。即便是改版更换新票,也只有通过公告的形式,而不是在发行之时就对其来规定一个截止使用时间,“过期不适用”。尤其是在那战火纷飞异常艰苦的年代,节约每一个铜板都是为着战争的需要,没有必要浪费这种印刷费用。由于规定了使用时间,这种米票从1934年9月1日开始就成为了废纸,要继续实施这种粮食供给制度,又只好重新印制米票,给苏区经济带来不必要的损失。所以,对米票的使用规定一个截止时间是不科学的,是苏区米票设计制作中一个非常遗憾的事。
作者简介:
洪荣昌,笔名:红歌,福建省武平县人,大学文化。曾经种过田,当过兵,教过书。从政之后至正县处级国家公务员退休。退休后任中国收藏家协会红色收藏委员会副主任兼票证部部长,中国钱币学会会员,《中国钱币》杂志特聘审稿专家,全国38卷大型文献资料《毛泽东像章选集》副总主编,《中国红色收藏》杂志执行主编,龙岩学院中央苏区研究院、武平县博物馆特聘研究员,福建省武平县慈善总会终身荣誉会长,慈善家。
从事收藏几十年,涉及邮票、钱币、苏区文物、毛泽东像章等。对中央苏区票证和钱币有比较深入的研究。出版过《红色票证》《红色货币》《红色收藏》(均是解放军出版社出版,全国新华书店经销)等专题著作。曾在北京、福州、遵义、厦门等地举办苏区红色文物展览。其个人事迹在中央电视台、北京电视台、福建电视台、《人民日报》、《闽西日报》、新华网、人民网、《中华儿女》新闻网、红色收藏网等多家新闻媒体介绍过,享誉全国。是中国首届红色收藏先进个人;中国首批红色收藏艺术品鉴定师、评估师;中国红色收藏领军人物。已出版的著作被中国国家图书馆、全国各大图书馆以及美国哈佛大学等海外知名图书馆收藏。许多学术论文被英国剑桥大学等国内外著名杂志、网站刊登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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