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中国成立后,毛泽东同志最早领导的反腐败斗争是1951年12月开展的“反贪污、反浪费、反官僚主义的斗争”,即“三反”运动。为指导“三反”运动,毛泽东同志所写的指示、批语、书信等各种文稿多达300余份。他特别注重抓大案要案,敢于碰硬,决不手软。他主张对投机分子和蜕化变质分子坚决消除,对犯罪的共产党员要加重惩处。“三反”运动是中国共产党在如何防止执政党腐化变质问题上的一次可贵探索。通过“三反”运动深刻地教育了党员干部,清理了党和政府机关内部的蜕化变质分子,纯洁了革命队伍。在处理刘青山、张子善一案时,曾有人以刘、张都是有贡献、有影响的领导干部为名替其说情,毛泽东同志的回答是:“正因为他们俩的地位高,功劳大,影响大,所以才要下决心处决他们。只有处理他们,才可能挽救20个,200个,2000个,20000个犯有各种不同程度错误的干部。” 1952年12月31日中直机关的党委扩大会,撤职查办了几名高级干部,引起强烈反响。在毛泽东同志的带领和督促下,各级主要领导干部亲自挂帅,雷厉风行,层层检查监督,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的战略部署,确保反腐败运动不走过场。毛泽东同志在七届二中全会上特别提醒全党警惕资产阶级糖衣炮弹的侵袭,要求党员干部做到两个“务必”,但是,真到了执掌政权,一些党员干部就开始憧憬执政给个人带来的种种好处,有的经受不住权力、金钱和美色的考验,滑向了腐败的泥潭。据统计,北京从1949年解放到1951年底,在市属机关和企事业内部,查处贪污腐败分子650人,贪污总金额约15亿元。
三、通过发扬民主走群众路线,做到人民监督全覆盖,民主力量治理腐败
毛泽东同志指出,腐败现象轻则引起群众的反对和不满,重则会引起“第二次革命”,造成干部“霸王别姬”、党和国家改变颜色的局面。毛泽东同志反腐倡廉的思想和实践告诉我们,走群众路线才是我们党取得反腐败斗争胜利的根本保证。任何腐败行为所损害的都是人民群众的利益,人民群众对腐败分子深恶痛绝。离开群众路线反腐败,没有出路;反腐败不解决群众关注的问题,没有作为。毛泽东同志反腐败,就是发扬民主、依靠群众反腐。在中央苏区时期,面对贪污、浪费、官僚主义等腐败现象日益严重,毛泽东同志倡导成立了各级工农检察院作为党组织开展反腐败的办事机构;利用各种媒体大造舆论声势;成立了反腐败突击队、轻骑兵、工农法庭等群众组织,动员人民群众广泛参加到反腐败斗争中来,取得了苏区反腐败斗争的全面胜利。延安时期,民主人士黄炎培问我党能否跳出“历史周期律”,毛泽东同志自信地回答:“我们已经找到了新路,我们能跳出这周期律。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 这标志着毛泽东同志发扬民主、依靠群众反腐败思想的成熟。
建国后,毛泽东同志一贯坚持“人民利益高于一切”的人民主体思想,在历次整党整风、反腐倡廉实践中,都争取人民群众的积极参与和大力支持,以民主的力量治理腐败。毛泽东同志在党的八届二次全会上说:“我们一定要提高警惕,不要滋长官僚主义作风,不要形成一个脱离人民的贵族阶层。”说明民主治腐,强化监督是毛泽东同志反腐防腐思想的重点。毛泽东同志认为,舆论监督是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遏制腐败的重要方式。在毛泽东同志的领导下,1950年4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在报纸刊物上展开批评和自我批评的决定》,提出“在一切公开的场合,在人民群众中,特别在报纸刊物上展开对于我们工作中一切错误和缺点的批评与自我批评”。这在全党和全国人民中间产生了热烈的反响,在报刊上进行公开批评蔚然成风。毛泽东同志在1953年进一步提出:“凡典型的官僚主义、命令主义和违法乱纪的事例,应在报纸上广为揭发”。从毛泽东同志倡导公开批评的实践中,能够深刻感受到,公开批评显示的是人民的力量、真理的力量,展现的是我们党的强大生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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