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久以来,我十分向往云贵高原上春城那条叫“北门街”的小巷,同时又切齿那个叫“青云街大兴坡”(又称“学院坡”)的小地方,虽数度赴之而未遇。因为,在那条小巷81号的一座古朴典雅的旧居里,曾经住着一位具有强烈公民意识因而犯“爱国罪”的“七君子”之一;而不远处那小小的斜坡,正是夺走这位君子英年生命的“罪恶之地”。
正午的阳光已经灼人,小街的斜坡上很少行人,而翠明园豪宅小区门口左侧的“李公朴先生殉难处”纪念碑前,却簇拥着一群千里迢迢赶来拜谒的江苏常州人。拜谒虽然短暂,告别却依依不舍。尽管从学院坡到北门街只有十分钟步程,可我的双脚却似灌铅般沉重。当终于来到“北门书屋旧址”,透过那弥漫着历史烟云和时代变迁风尘的老式方格木窗棂探视早已毫无生息的屋内环境的时候,热泪又一次悄悄地夺眶而出——就像我曾经多次向听众作李公朴事迹报告,每每讲到1946年7月11日那个淫雨霏霏的夜晚时那样,几近泣不成声。
同样,在上午云南师范大学(原西南联大)的校园里,当赵忠和与赵玉泉先生将书有“民主先驱李公朴永在 常州家乡人民怀念您”挽词的花篮抬上李公朴墓前的时候;当我们人人手持鲜花依次默默敬献于公朴墓盖之时;当参观墓旁的“一二•一”爱国民主运动纪念馆之时;当在“昆明-常州纪念李公朴诞辰110周年座谈会”上作短暂发言之时,我一直在思考并大声疾呼着这样一个命题:以社会责任为核心的公民意识! 是的,李公朴先生作为20世纪上半期中国国民中比例甚小的知识分子,原本可以有一个很好的个人前途——假如他以非凡的才能谄媚逢迎于当局的话;或者假如他只要顺应当局的意志而甘当“顺民”的话;假如他抱定“各人自扫门前雪,莫管他人瓦上霜”的狭隘价值观的话;甚至假如他虽有忧国忧民之心,却总以“草木子民,力不从心”为搪塞而苟且偷生的话……而这些“假如”之现象,在国民中又是何等普遍地长期地存在着!然而,他却选择了一条平常人不愿也不敢选择的道路:要与遗传了几千年根深蒂固的封建独裁制度作殊死搏斗!终于成为反动当局的眼中钉、肉中刺,献上了年仅44岁的宝贵生命,就在此地。真乃“出师未捷身先死”,“留取丹心照汗青”啊!
“人总是要有点精神的”。苟且已至“耳顺”的我至今依然固执地认为:没有精神的“人”仅是一具没有灵魂的躯壳,与原始低级动物毫无二致。而这精神包括思想、观念和意识,并以行动来体现。李公朴的思想便是以民主为核心的爱国思想;其价值观、人生观和世界观体现为“拼七人之自由,换取四万万五千万人的自由”并“为我中华争荣耀”的毕生行动;究其意识就是难能可贵的公民意识。中国自推翻满清王朝以来已经百年,国民早已成为法定“公民”,而公民的含义是既享法律赋予之权利,又承担应尽的社会责任义务。恕我直言,在仍然欠缺公平和正义的当今社会,具有公民意识的真正公民太少,人们有的是小农民意识、小市民意识,甚至臣民意识、奴隶意识。这当是十分遗憾的。记得有一首纪念张志新的诗这样写道:“她将带血的头颅放进生命的天平,使一切苟活者都失去重量!”这也是李公朴先生公民意识的真实写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