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院的诞生地
1948年9月26日,在晋察冀边区高等法院和晋冀鲁豫边区高等法院合并的基础上,华北人民政府法院在河北省平山县王子村正式成立,陈瑾昆被任命为华北人民法院院长。
华北人民政府从成立之初,就非常注重法制的建设,当时的华北人民政府主席董必武在就职仪式上就曾朗声宣布:“华北人民政府是由游击式过渡到正规式的政府,首先要建立一套正规的制度和办法,要创立新的法律、法令、规章制度,要按照新的法律、法令、规章制度办事。”
董老担任华北人民政府主席时,用短短13个月时间制定颁布了200多项法令、法规、训令、通则等。华北人民政府在依法行政方面做了诸多开创性的尝试,为中央人民政府的成立做了思想上、组织上特别是法制上的准备。
华北人民法院时期的审判工作,主要有新案受理与积案清理两个方面。
在新案受理上,一开始由收发收案,然后送审讯科办理,这导致审讯科案件堆积。案件解决得慢,使群众对法院工作不满意。为了解决案件受理问题,华北人民政府推广了石家庄市人民法院实行值日制度的经验。石家庄市人民法院规定对起诉到法院的纠纷或控诉人,由值日的书记官接洽,属于纠纷方面的,先由原、被告口头辩论,由书记官进行解决,如果遇到疑难问题,由书记官向主管推事请示办法。
从1949年2月到9月,石家庄市人民法院由书记官当场解决纠纷356件,交办公室成案纠纷341件,共计697件。这不仅节省了人力物力,解决了案件受理问题,而且有效地宣传了政策,教育了群众,减少了讼累。
在积案清理上,针对刑事案件在押犯人入监所后长期搁置无人管理,民事案件未结比例偏重,案件积压严重的现象,1949年5月21日,华北人民政府制定了《贯彻清理积案,并研究减少减办法由》的政府训令,规定:第一,对新受理的案件要分清轻重缓急,确定其先后处理的方针。对可以不起诉的案件,劝其回家生产;对于可以起诉,但有调解可能的,当即进行调解;对于调解不成的案件,定期进行审理。第二,在旧案的清理上,要根据华北人民政府制定的清理未决犯精神,调查案情,研究处理办法,对有罪者判处刑罚,嫌疑不足或证据不足者尽快释放。提倡办案人员熟悉掌握有关的政策法规,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克服拖延等待思想,从主观上把案件的处理重视起来。
华北人民政府成立后,王子村人经常见到有一些风尘仆仆地从外地来告状的,华北人民法院也就成了当时最忙碌的部门之一。法院对上访告状群众一律热情接待,管吃管住,不让群众花一分钱,还负责开放行条安置回家。
虽然总是人来人往,但是却管制非常严格,当时法院办公地点外总是有便衣战士持枪站岗,外人一般不让进去,上访的群众也要通过递送材料、层层通报。当时保定曲阳的一个农村妇女就来告过状,带着各级的批示材料。
华北人民法院在其存续的短短一年零一个月时间里,审理、复核了大量的刑事、民事案件,目前尚有300余册民事卷宗现保存于最高人民法院档案机关。这为新中国成立后的审判工作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当时的华北人民政府法院,就承担着现在最高院的职能。
1949年10月25日,中央人民政府举行第二次政务会议,决定接手华北人民政府所辖的各省、市和所属的各部、会、院、行。10月27日,中央人民政府主席毛泽东签署的华北人民政府结束工作的命令中这样写道:“中央人民政府的许多机构,应以华北人民政府所属有关各机构为基础迅速建立起来。”10月31日,华北人民政府向中央人民政府政务院正式移交会议举行,董必武在会上宣布:“华北人民政府自去年9月以来迄今共13个多月,在全体工作人员努力下,完成了支援前线及发展生产两大任务。”至此,华北人民政府正式撤销。
王子村是中国革命历史上重要人物活动地、共和国建国史上重大事件发生地。它虽然存在了仅13个月,但却抒写了新中国成立前夕一段峥嵘岁月,其农业、工业、商业贸易、合作社、财政税收和科学教育等各项管理体制,不仅使各项工作纳入有序运行的轨道,促进了解放区各项事业的发展,更成为建国初期经济、教育和文化体制的蓝本。就是在特定时期肩负了由华北走向全国的光荣使命,成为新中国中央人民政府的雏形。
王子村现存挂牌保护的遗址有四十多处,2010年11月,河北省人民政府正式启动西柏坡革命旧址修复工程。鉴于各部委旧址比较分散,村内街道狭窄不利通行,为便于游客参观,平山县人民政府决定重新选址,集中修复。
2011年2月9日,在平山镇王子村西南,占地面积15亩的“华北人民政府旧居大院”修复工程正式开工。该工程项目由现在的各部委投资修复,2011年6月30日前,包括工商部、公安部、法院等华北局人民政府机关旧址全部完成修复工作。7月1日建党节正式对外开发。
(资料整理于多家史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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