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革命战争时期,湘鄂西革命根据地提出了“忠实勇敢、有牺牲精神、有奋斗的决心、按时到会、缴纳党费、严守秘密、肯负责任、接受批评、读党报、调查研究”的“做个好党员”十条标准,中共湘鄂边特委还翻印了一批详细解释“十条标准”的党员课本《怎样做个好党员》。
当时,随着革命战争的胜利和苏区的巩固、扩大,一些错误思想开始滋长。例如:有的人饱食终日,脱离群众,官僚主义问题极为严重;有的人凭政治地位与权力,多占或私分消费合作社的物资,甚至贪污公款,腐败主义日益加重;有的人追求奢侈浪漫,饭食要有鱼肉,穿戴金器,雇佣思想严重;有的人缴获物资后不充公,在群众家里吃饭不按规定交伙食费,甚至买东西不付钱,无视党的纪律;还有的人对党的政治路线和策略缺乏了解,享乐主义、地方主义等错误思想不时抬头。这些不正确倾向和不良作风严重影响革命队伍的团结性和战斗力,党组织对此十分重视,由此诞生了“十条标准”。
“十条标准”既是指引党员前进方向的旗帜,又是映照初心使命的镜子。以“有牺牲精神”为例,在湘鄂西革命根据地群众中曾流传着这样一首歌谣:“要吃辣子不怕辣,要当红军不怕杀。”当红军要有刀子架在脖子上的思想准备。贺龙的父亲、大姐、二姐、妹妹、弟弟就都为革命英勇献身。
“肯负责任”四个字也深深镌刻在每一名湘鄂西根据地党员干部的内心。贺龙领导创建湘鄂边根据地期间,多次遭受“围剿”,当时中央有指示信给他:“中央对于你们在那方孤军奋斗与牺牲的精神,首先表示十分的敬意。不过你们现在的实力并不很强,而龙兄在那里的目标太大,徒引起敌人联合猛力向你们进攻。若龙兄仍不脱开、减小目标,这部分实力,恐终久不能保存而要被敌人消灭。中央现在很希望龙兄来中央帮助中央军事工作……”贺龙写报告给党中央并提出请求:“云卿同志因红军无人负责及路途阻隔之故,暂难来中央工作,这并不是云卿不愿意来沪,实在是事实的困难。……请中央照准。”在危难情况下不离开部队,选择冒着生命危险继续战斗,贺龙表现出了一名共产党人的坚定信仰和强烈的责任心。
贺龙等领导干部以身作则,坚决执行“十条标准”,不仅给各级党组织的党员起到了表率作用,还让军民拧成一股绳,劲往一处使,军民鱼水情深。1931年春,整整七天仅靠野菜充饥的周逸群,将刚筹集到的几斤大米连同身上穿的棉袄,一起送给了生活困苦的烈士家属,让群众分外感动。正是得益于“十条标准”清晰而有针对性的规定指引,湘鄂西根据地在白色恐怖中依然锻造出了一批革命骨干,在群众中树立了崇高威信,并积累了领导革命斗争的宝贵经验。
(摘编自《湘潮》2024年第1期 王艺蓉/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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