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旗,既是领军的旗帜,也是国家武装力量的象征,它激励全体官兵牢记自己的神圣职责。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军旗是在革命战争时期产生和逐步定型的。
1927年9月初,为筹备秋收起义,刚成立的中国工农革命军第一军第一师奉命研制了起义的旗帜样式。旗幅为红色,象征革命;中央为白色五角星,象征中国共产党领导;星内嵌交叉的镰刀斧头,表示工农大众紧密团结;靠旗杆一侧旗幅的白布条上竖写“中国工农革命军第一军第一师”。1927年9月9日,该师官兵高举鲜红庄严的军旗,举行了著名的秋收起义。
此后,人民军队的军旗样式作过多次修改,但组成军旗的基础图案(五角星、镰刀、斧头或锤子)和鲜红的旗色没有变。
1930年4月,中共中央军委发出了《关于红军各级军旗的规定的通令》,对全国红军的军旗第一次作出了统一规定。红军军旗基本上沿用了工农革命军军旗的样式,规定旗幅上方增加横写的“全世界无产阶级联合起来”字样,旗边加饰旗须;镰刀、斧头皆柄向下,二者锋刃相对,刀右斧左,镰刀斧头用黑色,五星为白色。这是土地革命时期,红军使用最广的一种旗式。
1934年,《第二次全苏大会关于国徽国旗及军旗的决定》对中国工农红军军旗规定为:“红色底子,横为五尺,直为三尺六寸,中为黄色的交叉镰刀锤子,左角上为黄色的五角星。旗柄为白色。”这是我党第一次制定象征国家形态的军旗。
1949年6月,中国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颁布命令,规定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旗样式为:旗幅为红底,长方形,横竖为5∶4,靠旗杆上方缀金黄色五角星和“八一”两字,故简称“八一”军旗。五角星和“八一”两字表示中国人民解放军自1927年8月1日南昌起义诞生以来,经过长期奋斗,正以灿烂的星光普照全国。
1992年9月5日,中央军事委员会公布了中国人民解放军仪仗队使用的陆军、海军、空军军旗样式。陆军、海军、空军军旗旗幅的上半部(占旗面的5/8)均保持中国人民解放军军旗基本样式,下半部(占旗面的3/8)区分军种:陆军为草绿色;海军为蓝白条相间;空军为天蓝色。“
八一”军旗的诞生,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历史上有着重要的意义。此后,它成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的象征,也成为国家主权的象征之一。
(郑林鑫 何海燕整理)
《 人民日报 》( 2017年08月20日 06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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