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祖昌1986年去世后,63岁的龚全珍搬进了“幸福院”,一住就是5年,她这样做一为不拖累儿女,二为追求“老有所为”;不是为了得到照顾,而是为照顾别人。在那里,她又扮演了工作人员的角色。她主动申请当“义务服务员”,帮老人们洗缝衣服,给孩子们辅导功课。只要能做点对社会、对别人有益的事,她就感到心里踏实、愉快。她总是不断地问自己:“我还能干点什么?”
离休后,她参加了县老干部宣讲团,到学校、机关、企业、社区讲老红军革命传统和爱国主义故事,讲得深入浅出,好评如潮。渐渐地,她接到的邀请越来越多,近30年来,人们已经记不清楚她到底去了多少地方、作了多少场报告,但很多人都记得,她从不要一分钱报酬,常常是自带馒头或面包,就着白开水当午饭。她解释说,因为自己牙齿不好,只能吃这个。但大家心里都明白,她是不想给学校添麻烦,增加负担。
当她听说县里有流生的现象时,便积极推动成立莲花县“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从此走街串巷跑学校,四处为有困难的学校、学生提供力所能及的帮助。
她—如既往地粗茶淡饭,衣着简朴,在自己身上不“浪费”一分钱,但在她认为有价值的地方却又总是慷慨解囊:一次,她到一个学校作报告,发现该校的图书室竟没有多少书,于是她立即购买了1000册图书捐给他们。
对身边的困难家庭,她常上门探望,捐款捐物。据不完全统计,她资助过至少30多户家庭、100多位贫困生,累计捐赠金额超过10万元,而她自己的离休工资也就是每月3000多元。在这些受过她资助和勉励的家庭中,已经有近10户成功做起小买卖,逐渐走上致富路。
至今,在龚全珍家里,有一张她珍爱的照片。照片中,甘祖昌穿着带补丁的旧军衣,正满面笑容地向孩子们讲解麦子的优良品种。她说,这是珍藏在她心中的甘祖昌:“他的精神永存,永远活在人们心里。”
龚全珍心里明白,有人对她和甘祖昌所选择的人生道路有不同的看法,但她坚信自己和丈夫的共同信念,“认准了方向将百折不挠,一直走到底。”至今,龚全珍仍不时回味起甘祖昌病重时曾对她说过的话:“活着就要为国家多做事情,做不了大事就做小事,干不了重工作就做简单的工作,决不能无功受禄,决不能不劳而获。”
岁月的沧桑已把龚全珍无情地推向了耄耋之年,“健康时,每周去一次福利院,为孤寡老人们做一些力所能及的事……有病时,不住特殊病房,不用昂贵的进口药……逝世后,生前最后一个月的工资作为我此生最后的党费;生前资助的贫困大学生,要求子女们继续资助他们到毕业……”这是龚全珍向党组织递交的承诺书。
她还写下遗嘱:“我是一个共产党员,死后一切从简,不需任何仪式。骨灰撒在玉壶山上,不要坟,不要碑……”
这就是龚全珍,14岁离开山东老家,1949年入党,1957年回山乡扎根,这辈子与甘祖昌一样充满传奇色彩。但她总认为为党工作是本分,她常说:“做事情是理所当然的,不做事情就感到愧疚。”这似乎成为龚全珍的行事准则。离休不等于离岗,自己做的事情哪怕再小,都是在延续甘祖昌建设美好家乡的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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