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共产党领导的人民军队正规化建设始于何时?过去认为始于新中国成立后的20世纪50年代。实际上,它从20世纪30年代就开始了。
一、组建正规军团,统一红军部队的体制编制
中国共产党创建人民军队初期,各地工农革命军(后改称红军)处于国民党军队包围之中,各自为战的状态。随着红军在游击战争中的不断发展壮大和战略任务的变化,中共中央、中央军委决定红军实行集中编组和统一指挥。1930年4月15日,中央军委发布了《军事工作计划大纲》,提出红军要“集中组织,统一指挥”,“为适应斗争环境各军协同动作起见,必须成立军团以上的统一指挥机关。”中央军委关于集中组织,统一指挥,组建正规军团的指示和要求,适应了红军由游击军向正规红军发展的要求,适应了红军由以游击战为主向以运动战为主转变的要求。
1930年5月,全国红军代表大会在上海召开。赣西南、闽西、湘鄂赣边、鄂西、鄂豫皖边、右江等苏区和红军都派代表参加了会议。这是红军创建以来召开的第一次全国性会议。会议提出“红军的编制应该是强大的充实,准备与敌人作殊死战。”红军应组建正规兵团,实行“军以下有师、团、营、连、排、班的编制,各军都采取三三制的编配法”。“两军以上须有军团的组织,在这一组织中成立指挥处,指挥两军的军事工作”。这次会议虽然受到“左”倾冒险错误的影响,但会议在加强红军集中指挥、统一部队编制,建立正规军团等方面作出的决定,促进了红军实行战略转变,进行初步的正规建设。
根据中共中央和中央军委的指示和全国红军代表会议的决定,1930年夏开始,各地红军先后集中整编,一些地区的红军组建为军团。1930年6月10日前后,中共红5军军委在湖北大冶召开会议决定,以红5军为基础成立红3军团,彭德怀任总指挥,滕代远任政治委员,邓萍任参谋长,袁国平任政治部主任。同时成立中共红3军团前敌委员会,彭德怀任书记。军团下辖红5军和红8军。全军约1万人。
1930年6月12日至22日,中共红4军前委和闽西特委在福建长汀召开联席会议。会议决定将红4军、红6军、红12军统一整编为红军第1军团(最初称红军第1路军),朱德任总指挥,毛泽东任政治委员,朱云卿任参谋长,杨岳彬任政治部主任。同时成立中共红1军团前敌委员会,毛泽东任书记。军团下辖红4军、红6军、红12军。全军团2万余人。
1930年7月中旬,贺龙率领的湘鄂边红2军(原称红4军)与周逸群率领的鄂西红6军在湖北江陵召开联席会议,根据中央军委的指示,两军统一整编为红军第2军团,贺龙任总指挥,周逸群任政治委员,孙德清任参谋长,柳克明(柳直荀)任政治部主任。同时成立中共红2军团前敌委员会,周逸群任书记。军团下辖红2军、红6军。全军团约1万人。
红1、2、3军团的成立,标志着红军主力部队由过去的游击军向正规军团的转变。
1930年8月,红1、3军团在湖南浏阳永和市会师。会师后,两军团决定合编组成红军第一方面军,朱德任总司令,毛泽东任总政治委员,彭德怀任副总司令,滕代远任副政治委员,古柏任秘书长,朱云卿任参谋长,杨岳彬任政治部主任。同时成立了由毛泽东、朱德、彭德怀、滕代远、黄公略、林彪、谭震林等组成的中共红一方面军总前敌委员会,毛泽东为书记。方面军下设司令部、政治部等机构。总兵力共3万余人。
1930年9月30日,中央军委召开扩大会议,讨论了红军的中心任务和加强建设等重要问题。周恩来主持会议作了重要报告。周恩来在报告中进一步强调红军要集中指挥,统一编制。他指出,红军必须有“集中的组织”和“大规模的行动”,“才有全国的政治意义”。全国的主要红军部队都应按“三三制”原则进行集中整编。
随着鄂豫皖苏区红军的进一步的壮大,1931年11月7日,鄂豫皖苏区的红4军与红25军在湖北黄安七里坪合编为中国工农红军第四方面军,徐向前任总指挥,陈昌浩任政治委员,刘士奇任政治部主任,李昂茨任参谋主任。这是继红一方面军之后组成的又一支红军战略力量,它集中和统一了鄂豫皖苏区红军的指挥,为鄂豫皖苏区革命战争的发展提供重要条件。
长征途中,1936年7月,红军第2、6军团和红32军奉命组成红军第二方面军,贺龙任总指挥,任弼时任政治委员,肖克任副总指挥,关向应任副政治委员。
红一、二、四方面军和红军各军团的组成,在战略上进一步集中了红军的力量,统一了红军部队的指挥,提高了红军进行大规模运动战的能力,加强了红军的正规建设。
二、成立中革军委,使红军有了集中统一的全国军事领导指挥机构
中国共产党成立后和红军创建初期,仅设有党的军事领导机构,没有全国统一的红色政权军事领导机构。
1931年11月7日,中华苏维埃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中央苏区瑞金召开,宣告成立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毛泽东当选为主席。11月25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简称中革军委)成立,由朱德等15人组成,朱德任主席,王稼祥、彭德怀任副主席,统一领导各根据地红军的作战和建设。当时的通令规定:“所有中华全国红色海陆空军完全集中统一在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指挥统辖之下”。中革军委的成立,改变过去红军指挥分散的状态,使全国的红军有了统一的国家军事领导指挥机构。
中革军委成立后,又先后成立了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供给部、军医处等机构及中央军事政治学校。
中革军委成立后,努力履行领导和指挥全国红军的职责,从战略上指导一些苏区红军的反“围剿” 斗争,发布通令,颁发条令、条例,指导各苏区红军的部队建设。
毛泽东曾评价说:“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的建立,统一了全国红军的领导,使各个苏区各个战线的红军部队,开始在统一的意志之下,互相呼应与互相配合地行动起来。这是由散漫的游击队的行动进到正规的与大规模的红军部队的行动的重要关键。”
三、颁布条令、条例,使红军有了统一的制度和行为准则
条令、条例,是军队的法规,是规范军队一起活动和行为举止的准则。制定条令、条例,是军队正规化建设的重要内容。
人民军队建军之初,毛泽东就为工农革命军制定了“三大纪律六项注意”(后来发展为“三大纪律八项注意”)。1929年12月,毛泽东在中共红四军第九次代表大会期间提出,要“编制红军法规”,用以规范红军的建设和内外关系。
随着红军的发展壮大,为统一和规范全国红军的建设,1930年5月召开的全国红军代表会议决定,制定红军的编制条例、政治工作条例、纪律条例和军制条例。通过翻译学习苏联红军的条令、条例,1930年9月30日召开的中央军委扩大会议,讨论通过了中央军委组织制定的《中国工农红军编制草案》、《中国工农红军政治工作暂行条例草案》、《中国工农红军纪律条令草案》和《中国苏维埃共和国军制草案》。10月,中共中央正式向全国各苏区红军颁发了上述条令、条例。10月24日,中央政治局在下发这些条令、条例时指出:“红军各部队在指挥上直到现在还没有统一起来”,因此,必须“依照最近中央军委扩大会通过的编制草案”,“改编与整顿红军现有的力量”。
这是红军建军以来中共中央颁发的第一批全军性的法规,它对红军的正规建设产生了重要影响。它确立了红军统一的体制编制的总体框架;规定了红军组建正规兵团的基本原则;统一了全军政治机关和政治工作;统一了纪律,保证了部队令行禁止、步调一致,有利于战斗力的提高。
1931年11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成立后,除对上述法规、条令进行修订外,还颁布了《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主席团工作条例》、《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工农红军暂行法规》、《中国工农红军暂行编制表》、、
《中国工农红军纪律暂行条令》、《中国工农红军优待条例》、《红色战士伤亡抚恤条例》、《优待红军家属条例》等条令、条例。
在中共中央、中央军委和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政府制定和颁布上述条令、条例的同时,各苏区革命军事委员会和一些部队、军区也制定和颁布了一些适合本地区的条令、条例,规范部队的正规建设,推动了红军的正规建设。虽然上述条令、条例明显带有苏联红军条令、条例的痕迹,有些还脱离中国红军的实际,但它确为人民军队的正规化建设奠定了重要基础,人民军队的正规建设正是在此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四、创办中央军事政治学校和红军大学,使红军有了统一的军事教育机构
中国共产党在领导各地武装起义、创建红军之初,一些红军部队就创办了教导队、随营学校等短期军事教育机构。但全军没有统一、正规的军事教育机构。
1930年3月,中共中央强调指出:“要在红军中成立红军军官学校,吸收斗争的兵士与工农分子加以军事、政治训练,造成自己的军官”。 同年9月,中央军委扩大会议提出:“红军中要有计划地办理军事政治学校,专门训练红军的干部人才,每军应有随营学校,每特区应有较大的红军学校”。同年10月,中共中央又明确指出:“在中央苏区要办一大规模的红军干部学校,各特区也要办较小规模的军事政治学校”。
根据中共中央和中央军委的指示,各地红军根据各自的条件和部队发展的需要,相继开办了红军学校。
1931年9月,闽西彭杨军事政治第3分校和红1、3军团随营学校合并组成瑞金工农红军学校。10月,毛泽东根据国共合作时期创办黄埔军校的经验提出,创办一所“红埔”,为红军培养更多的军政干部。
1l月25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在决定成立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同时,决定在中央苏区首府瑞金正式开办中央军事政治学校(1932年春改称中国工农红军学校),肖劲光、刘伯承先后担任校长。学校共举办6期,为红军培养了l万余名军事政治干部。中央军事政治学校的开办,不仅使全军有了统一的军事教育机构,而且把红军的学校教育提高到了一个新阶段。
成立工农红军大学。1933年10月,中革军委决定以工农红军学校上级干部队和高级班为基础扩建成立红军大学,这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史上的第一所大学,是土地革命战争时期红军的最高学府。 1933年11月7日,红军大学正式开学。校址在瑞金。红军大学从开办到长征,尚不足一年的时间,但它为红军输送了大批的军政指挥人员。
与此同时,中央苏区还创办和续办了2个步兵学校和5个专科学校:红军第一步兵学校(命名为红军彭杨步兵学校)、红军第二步兵学校(命名为红军公略步兵学校)、红军特科学校、红军通信学校、红军卫生学校、红军供给学校、地方武装干部学校等。这些学校的在校学员,最多时达到6000多人。
在中共中央和中革军委的领导下,红军在当时条件下形成了多层次、多学科的统一的军事教育体系。
五、颁发勋章、奖章,使红军有了统一的奖励制度
人民军队创建后,全军没有统一的奖励制度,各苏区、红军各部队各自颁发了一些奖章,奖励作战勇敢的指战员。
为表彰红军指战员在革命战争中作出的突出贡献和功绩,1931年11月,中华苏维埃第一次代表大会设立最高荣誉勋章——红旗勋章(又称苏维埃功勋奖章)。大会决定授予毛泽东、朱德、彭德怀、方志敏、徐向前等8人红旗勋章,以表彰他们在革命战争中作出的贡献和功绩。方志敏因战事紧张,未出席会议,16个月后(1933年3月)才收到红旗勋章。徐向前是在长征途中,毛泽东为他颁发了红旗勋章。1932年12月,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临时中央政府又为董振堂、赵博生颁发了红旗勋章,表彰他们领导宁都起义的功绩。这是红军指战员第一次受到全国红色政权最高统一的表彰。
为了表彰有特殊功勋的红军指战员,1933年7月9日,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发布《关于制定、颁发红星奖章的命令》。“命令”指出:“在革命战争的进展当中,每一个红军军人,本其阶级的政治觉悟为自己工农的解放英勇的与敌人作殊死的武装斗争,固然是其应有职责,然而就其牺牲本身为整个工农的苏维埃政权而奋斗看来,其有特殊的功绩的应给以褒扬,以示优异而励来者。兹由本委员会制定三等红星奖章,按照下述功绩的等次来发给:
“第一,领导全部或一部革命战争之进展而有特殊功绩的。
“第二,在某一战役当中曾经转移战局而获得伟大胜利的。
“第三,经常表现英勇坚决的。”
1933年 8月1日,红一方面军总部和各军团、湘赣苏区红6军团、湘鄂赣苏区红16师、闽浙赣苏区红10军及军区地方部队,根据中革军委的命令,按照中革军委批准的授予一、二、三等红星奖章的指战员名单,分别隆重举行授奖大会。
长征途中,中革军委还为强渡乌江的英雄毛振华颁发红星奖章。
颁发勋章、奖章,改变了全国各地红军没有统一的奖励制度标准、没有统一的勋章奖章的情况,使红军有了统一的奖励制度和标准,有力激励了红军指战员在反“围剿”和长征中作战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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