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二大
1922年7月16日至23日,中国共产党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上海举行。出席大会的代表12人,代表着195名党员。
大会发表了具有重大历史意义的宣言。宣言根据列宁关于民族殖民地问题的理论和党成立后对中国革命基本问题的探索,分析了国际形势和中国社会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的性质,阐明了中国革命的性质、动力和对象,制定了党的最低纲领和最高纲领。党的最低纲领,即党在民主革命阶段的主要纲领是:消除内乱,打倒军阀,建设国内和平;推翻国际帝国主义的压迫,达到中华民族完全独立;统一中国为真正的民主共和国。然后再进一步创造条件,以实现党的最高纲领:“建立劳农专政的政治,铲除私有财产制度,渐次达到一个共产主义的社会”。党的第二次全国代表大会在中国近代历史上第一次明确提出彻底地反对帝国主义、反对封建主义的民主革命纲领,为中国各族人民指明了现阶段革命斗争的任务和方向。
中共三大
1923年6月12日至20日,中国共产党第三次全国代表大会在广州举行,出席代表30多人,代表党员420人。大会的主要议程是讨论全体共产党员加入国民党的问题。大会接受共产国际执行委员会于本年1月12日通过的《关于中国共产党与国民党的关系问题的决议》,决定全体共产党员以个人名义加入国民党,以建立各民主阶级的统一战线。经过充分讨论,大会通过了《关于国民运动及国民党问题的议决案》和《中国共产党党纲草案》等文件。大会明确指出:共产党员加入国民党的目的是:第一,改组国民党为左翼的政党;第二,在中国共产党不能公开活动的地方,扩大国民党;第三,把优秀的国民党员吸收到我们党内来。大会发表了宣言,通过了关于劳动问题、农民问题、青年运动、妇女运动等决议。大会选举出由九名正式委员、五名候补委员组成的新的中央执行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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