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月月21日,襄阳天气寒冷,天空中下着小雨。湖北省襄阳襄阳市樊城区延安精神研究会组织部分会赴枣阳黄火青革命纪念馆参观学习,传承红色基因,坚定理想信念,筑牢政治担当。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深刻含义,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坚决做到“两个维护”。
黄火青(1901年5月5日-1999年11月9日),男,汉族,湖北枣阳人。1926年1月参加共产主义青年团,同年3月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
1934年任红军第一方面军九军团政治部主任。1936年任红军第四方面军政治部军人工作部部长。1941年至1945年,任中央军委军政学院副院长。解放战争时期,任冀察热辽中央分局副书记兼组织部部长,冀察热辽军区政治部主任、副政委,热河省委书记、省军区政委。新中国成立后曾任天津市委第一书记、市长,中共东北局书记,辽宁省委第一书记。1978年3月至1983年6月,任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中共第八届中央候补委员、中共第十一届中央委员。在中共第十二大上当选为中央顾问委员会委员、常务委员。 黄火青同志一贯忠于党、忠于人民,在70多年的革命生涯中,对共产主义始终矢志不渝。他一贯坚持党性原则,顾全大局,维护团结,遵守党的纪律和政治生活准则,坚持民主集中制,维护党中央的权威。他对革命和建设事业兢兢业业,勤勤恳恳,任劳任怨,鞠躬尽瘁,呕心沥血,忘我工作。他始终以人民的利益为重,光明磊落,襟怀坦白,廉洁奉公,艰苦朴素,不争名利。他作风民主,平易近人。严于律己,宽以待人。他相信群众,热爱群众,遇事同群众商量,坚持走群众路线,从战争年代到和平建设时期,时刻不忘群众,关心群众疾苦。他尊重知识,爱惜人才,对知识分子热情关怀,对党外民主人士坦诚相待。他关心、爱护干部,对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严格要求,处处表现出人民公仆的本色。他的革命精神和崇高品德,受到广大干部和群众的敬佩。
黄火青纪念馆位于枣阳市新市镇火青村境内,这里是无产阶级革命家、最高人民检察院原检察长、原中顾委常委黄火青同志的故乡。黄火青一身正气,两袖清风,廉政无私,是中国共产党的优秀党员、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他关心、爱护干部,对家属、子女和身边的工作人员严格要求,处处表现出人民公仆的本色,他的革命精神和崇高品德,受到广大干部和群众的敬佩。
青山埋忠骨,信仰铸忠魂。在火青陵园黄火青同志陵墓前,会员代表为黄火青前辈敬献花篮,并向黄火青同志三鞠躬,致以最崇高的敬意和深切的悼念。
随后,全体会员又来到黄火青纪念馆驻足参观,全面了解黄火青同志的感人事迹,一张张泛黄的照片,一段段珍贵的文字生动记录了黄火青同志曲折的一生,展现了黄火青及其家人对革命事业的不朽贡献。
“黄老的一生是革命的一生、是光辉的一生,是为共产主义理想和党的事业鞠躬尽瘁的一生,他的身上有太多值得我们学习敬仰的地方!”在分享环节,襄阳市长虹路小学副书记韦义山深有感触地说:“是坚定不移的信仰和对党忠贞不渝的情怀,造就了黄老丰功伟绩的一生。作为襄阳人,他对家乡这片土地和人民有着十分深厚的感情,值得我们永远铭记,我们也要继承他这种为民情怀,坚持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
(作者系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延安精神研究会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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