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被捕入狱是1922年8月,作为中共二大中央执行委员会机关的个人寓所。1922年8月9日,陈独秀在寓所再遭法租界巡捕逮捕。此时中共二大刚刚闭幕,制定了第一部党章和第一个民主革命纲领,还通过了建立“民主联合阵线”和加入共产国际等决定。陈独秀当选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长,并与张国焘、蔡和森、邓中夏等组成中央执行委员会。但会后仅半个月,陈独秀即遭逮捕,被关押在巡捕房,家中再遭查抄。好在共产国际代表马林、社会名流蔡元培、李大钊等人的及时施救,数十日后被释放出狱。
第四次被捕入狱在1932年10月上海虹口的秘密住所。1932年10月15日,陈独秀再遭逮捕,秘密住所再遭查抄。公共租界当局将他移交国民党警方,当晚即被押解到南京,1933年4月开庭审判。虽然此时陈独秀已被党内撤职并开除党籍,但是他自认为还是共产党员。在国民党法庭上,著名民主人士、民国十大律师、陈独秀的老友章士钊免费为他辩护,说他跟共产党已无关系,而且反对共产党。陈独秀闻言拍案而起,当庭声明:章律师的意见不能代表我,应以我自己的辩护为准。
此外,陈独秀还为中国革命奉献了两个优秀儿子年轻的生命。在大革命失败后1927年6月至1928年6月不到一年的时间内,时任中共五大中央委员、中共江苏省委书记的长子陈延年,时任中共江苏省委常委、组织部长的次子陈乔年,均在上海英勇牺牲在蒋介石的屠刀之下,年仅29岁和26岁。
文章来源:《世纪风采》2022年第5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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