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河北省红十字基金会王景新医疗救助基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关爱贫困患者身心健康,减轻其经济负担,使广大患者能够早日解除痛苦,生活自理、回归社会,提高健康水平,依据《国务院基金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河北省红十字基金会(以下简称省红基会)设立王景新医疗救助基金,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王景新医疗救助基金是对我省城乡贫困患者实施救助的专项基金。
第二章 基金的来源及救助范围
第三条 基金来源 (一)石家庄赋生堂中医院 (二)社会爱心单位和爱心人士自愿捐款。 (三)开展公益活动募捐。 第四条 救助范围 王景新医疗救助基金的使用严格遵循救急、扶危、济困的原则。河北省境内居住的城乡贫困骨科病患者,在定点医院进行治疗均可申请医疗救助基金。
第三章 基金的管理
第五条 省红基会设立本基金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管委会),其职责是: 1、负责患者医疗救助基金的统一管理和重大决策; 2、研究本基金可持续运行策略; 3、负责本基金申请的审批; 第六条 确定石家庄赋生堂中医院为定点医院,其职责是: 1、负责贫困患者的治疗; 2、为患者提供良好的医疗服务。 第七条 王景新医疗救助基金实行专项管理,保证专款专用、公开透明,接受有关部门审计和社会监督。
第四章 救助标准、审批程序
第八条 救助标准 贫困患者在定点医院实施住院治疗可救助自费部分的百分之80-百分之90,对于 家庭特别困难的适当增加救助数额。本救助基金不排斥患者在其他方面的保障待遇。 第九条 审批程序 1、贫困患者可直接到所在市红十字会和定点医院提出救助申请,并实事求是的提供以下材料: (一)申请人户籍证明或身份证复印件; (二)疾病诊断证明和病历资料; (三)所在地村(居)委会出具的家庭贫困或低保证明。 2、受理单位要对申请材料进行核实,并指导申请人填写《河北省红十字基金会贫困患者医疗救助申请表》,签署意见加盖印章后报省红基会。 3、定点医院要组织专家,对申请人的病情和家庭困难程度进行评审,拟定救助数额,提交管委会批准。 4、省红基会将及时拨付救助资金,由定点医院向贫困患者发放。 第十条 所有被救助患者的救助材料(申请表、贫困证明、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复印件)交由省红基会存档。 第十一条 申请人提供的救助材料要真实,一经查出虚假,除追回救助金外,视情况追究其责任。 第十二条 本办法由省红基会负责解释。
2021年1月4日
小贴士:坚守中医阵地“白求恩式好医生”王景新
王景新,1972年出生,河北广宗人,副主任中医师。河北赋生堂健康产业集团董事长,石家庄赋生堂中医院院长,河北省人民政府文史研究馆馆员、省政府参事室特约研究员、石家庄市第十三届人大代表、河北省决策咨询文化研究会布衣参事、省青联委员、农工民主党党员、平山县传统文化研究会秘书长、省市中医药学会理事、省市康复委员会委员、中国国服务文化网副秘书长、河北省传统文化研究会副会长、中国医学气功学会会员,中国医学气功学会气功医疗专业委员会委员。获“邢台好人”、“河北好人”、“中国好人”、“石家庄市道德模范”、“河北省道德模范”、“2019年度十大道德郎中”、“白求恩式好医生”、第七届中国企业家发展年会“2019 ·卓越人物”、抗疫“最美志愿者”等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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