罗舜初不仅仅在抗日、内战时期功勋卓越而且在建国后还做出了巨大贡献。罗舜初在其一生中勤勤恳恳、忍辱负重、不辱使命、克己奉公、严于律己、鞠躬尽瘁、不忘初心,为党和国家以及人民奉献了自己的一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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罗舜初(1914-1981),福建省上杭县大洋坝人。1929年春参加上杭农民,同年冬参加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1931年参加中国工农红军,1932年7月进入瑞金红军学校第四期学习。同年10月由共青团员转为中国共产党党员。土地革命战争时期,历任红一方面军司令部参谋,红四方面军司令部二局科长、代局长。参加了中央苏区第四、五次反“围剿”作战和二万五千里长征。到达陕北后,任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二局副局长。1937年进入中国人民抗日军政大学第三期学习。抗日战争时期,历任八路军总部作战科长、第一纵队参谋处处长,山东纵队参谋处处长,鲁中军区司令员兼政委,中共鲁中区委书记等职,参与领导了鲁中抗日根据地的巩固与发展工作。解放战争时期,历任辽东军区副司令员兼参谋长,东北民主联军第三纵队政委,中国人民解放军第四野战军第40军政委、军长等,率部参加了开辟东北解放区和辽沈、平津、渡江等战役。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中国人民解放军海军参谋长、第二副司令员。1960年8月进入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学院学习。1963年任第十研究院院长,国防工业办公室副主任兼国防科委副书记,沈阳军区副司令员、顾问。参与我国氢弹试验和发射第一、第二颗人造地球卫星的组织领导工作。当选为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五届全国委员会委员。1955年授予中将军衔,荣获二级八一勋章,一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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