㈠加深认识重要意义
党中央、国务院对文化遗产的保护开发工作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保护文物功在当代、利在千秋”。下曹历史文化名村所蕴藏的客家与红色文化遗产,具有重要的历史、文化和科学价值。加强对下曹历史文化名村的保护开发,对于传承客家文明与红色基因、开展传统文化与爱国主义教育、发展客家与红色文化旅游产业等方面,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也是努力践行习近平总书记殷切期望的实际行动。基于以上认识,建议将下曹历史文化名村的保护开发工作列入县、镇(曹坊)两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作为一个阶段的重点工作,聚智聚力将其建设成为全县客家与红色文化示范工程、样板工程。以此为抓手,进而推动全县客家与红色文化遗产的保护开发工作上一个大台阶。
㈡加大财政投入力度
文化遗产的保护开发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是一项很花钱的工作。而其中的保护环节则属于社会性、公益性的文化事业,需要公共财政承担投入义务。否则,再怎么说领导高度重视、保护规划很科学、保护措施很有力等等,都是“纸上谈兵”,再美好的蓝图也是“空中楼阁”。所以,各级财政要主动承担保护文化遗产的公共财政投入义务,加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一方面,要积极向上争取专项保护资金,做到专款专用;另一方面,县、镇(曹坊)两级财政也要千方百计挤出一笔资金,加大对下曹历史文化名村保护工作的财政投入力度。
㈢加快保护开发步伐
在下曹历史文化名村的保护开发工作中,要认真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方针,正确处理好保护与开发的关系,以保护促开发,以开发促保护,在保护中搞好开发,在开发中注重保护,不仅要保护好文化遗产本身,还要保护好赖以生存的周边生态环境,形成良性互动。通过几年不懈努力,将下曹历史文化名村打造成全县的客家文化示范村、红色文化示范村、传统文化与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最终打造成宁化乃至三明的客家与红色文化旅游胜地。
1.抓好政府行为的保护工作
⑴进行抢救修复保护。始终把保护工作放在第一位,坚持“修旧如旧、保护真实性和完整性”原则,对所有列入下曹《2013-2030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的各类古建筑,视损坏程度,分别采取防护加固、现状修整、重点修复工程措施进行抢救性修复保护,尽最大程度恢复原样,恢复历史本来面貌。
⑵设置文史馆纪念馆。立足曹坊镇突出下曹村的客家史、革命史,可以考虑在安祥公厅厦内设置《曹坊客家文史馆》、在安俊公厅厦内设置《曹坊革命纪念馆》,主要运用图、文、物、表等传统表现手法,将曹坊及其下曹的客家史、革命史进行全方位、浓缩式的展示。
⑶提高村民保护意识。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遗产知识普及、宣传和教育活动,在全村范围内营造“保护文化遗产、保护生态环境、村民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提高广大村民“保护文化遗产、保护生态环境、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的自觉意识,激发广大村民“保护文化遗产、保护生态环境、奉献一份力量”的参与热情,使广大村民成为保护文化遗产及其生态环境的主体社会力量。
2.组织市场行为的开发运作
在抓好保护的基础上,开发环节则实行市场化、商业化运作。从创新体制机制、创新产业形态、增加村财和农民收入的角度出发,可以考虑以专业合作的模式,组建下曹旅游专业合作社。采取“有统有分/统分结合”的合作经营模式、“量化折股/入股分红”的合作分配模式,让广大农户成为文化遗产开发、发展文化旅游产业的主体投资者、经营者、受益者。另外,也可以通过招商引资形式,引进业主投资开发,实行公司化运作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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