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今年两会再次引发热议的“雷锋精神”是否应该申遗的问题,3月11日下午,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文联副主席、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主席冯骥才在接受本网记者采访时表示,“雷锋精神”申遗,这是没有道理的。
冯骥才说,尽管“雷锋精神”属于文化范畴,但它不算遗产。他说,除了物质性的遗产,就是非物质文化遗产,而要成为非遗,需要满足以下几个标准。
首先,要有传承人。冯骥才说,比如像音乐、舞蹈,它都有具体的传承人,而“雷锋精神”很难具体确定哪些人是传承人。
其次,要有具体表现形态。他说,“雷锋精神”中包含的诸如“钉子精神”等内容,都不是一种很确定的表现形态。
第三,要经过几代人的传承。“雷锋精神”和“毛泽东思想”等革命精神都是代代传承,但这与文化遗产是两码事,冯骥才这样说到。
“关键还是学文化”
“许多官员不是从文化角度关注遗产保护,而是从它可能产生的经济价值来关注”,冯骥才说到。他今年的提案,是建议对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设立黄牌警告与红牌除名机制,从制度上来约束商业开发对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破坏。
如何从意识层面,让有关方面认识到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文化意义?
“关键还是学文化”,冯骥才说,现在有许多官员,并不清楚对于遗产保护的起码常识。官员保护文化遗产,起码要知道,什么是文化遗产,什么是物质的,什么是非物质的,文化遗产的价值是什么,保护的标准、方法何在……这些最基本的常识应该有。
此外,冯骥才建议,还应该请教相关专家。他说,因为每个非物质文化遗产都有自己特定的标准,“你比如对舞蹈遗产及对口头文学遗产的保护,它都有各自保护的标准和内含”。
再有,应该确定保护的标准和规范。冯骥才说,尤其在利用文化遗产的时候,必须要知道哪些东西不能改变、哪些可以变。“像民间美术,它的手工性就不能改变,要是用机器生产,那就变成工业文明了”,他说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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