凌凤梧,浙江金华人。1934年到南昌绥靖公署军法处任书记官,后调至看守所。当时,身为驻赣绥靖公署军法处看守所长的凌凤梧无法回拒上司交给他对方志敏“劝降”的任务,绥靖公署主任顾祝同还亲自告诫他,这是蒋总裁的意思,马虎不得。
通过一段时间与方志敏的接触,凌凤梧却被这位共产党人的浩然正气所感动和折服。当方志敏提出改换沉重铁镣以减轻痛苦时,凌便立即请示军法处。开始未获准,后来,凌摆出“便于劝降”等理由,给方志敏换上了一副最轻小的脚镣。
凌凤梧与方志敏接触多了,方志敏 常常开导他:“你是个品格踏实本分之人,我们共产党一向很尊重这种人。你应远离国民党官场,否则是要吃亏的……”
方志敏就义后,狱警从烈士囚室内搜出写有“木吾兄(即凌凤梧)”的签条,内容是感谢凌为他减轻铁镣。为此军法处曾以通匪罪将凌拘押,后由于证据不充分及有人说情才从轻发落,他被撤职押回原籍。后来,凌凤梧就按方志敏生前的规劝,回家谋了个乡村教师度日。
凌凤梧赶到南昌,就被烈士遗孀缪敏热情接去。次日凌凤梧、缪敏与方志纯等省委领导驱车直奔下沙窝实地勘察。
面对深埋地下达22年之久的骨殖,每个人的心都在颤抖,忍悲含泪地审视着。凌凤梧双手托起那副在地下还套着两根胫骨的铁镣,掂掂它的份量,用手指抹去一些剥落的锈屑,仔细辨认镣铐。“就是这副脚镣!”面对一堆骨殖,凌凤梧禁不住滚下了热泪。在场的人也一个个潸然泪下……
今日法医 如何辨忠骨
通过省委领导,一只大木箱送到了江西省公安厅的法医工作室。这木箱内装的正是从下沙窝方志敏就义处小心翼翼收集到的残缺不全的骨骸,共计79块。
这79块骨骸哪些是方志敏的遗骨呢?这项辨别遗骨的重任交给了青年法医张伟纳。
那时的张伟纳,刚从法医研究训练班毕业参加工作不久,尚缺乏工作经验,省公安厅技术设备又匮乏。可是,公安厅的领导向他交代任务时没有丝毫含糊:“省委对遗骨鉴定极为重视,指示我们通过法医技术作出鉴定。这是一项光荣而又重大的政治任务。分辨烈士的遗骨,一定要绝对准确!”
箱子打开了,只见所有的骨骸由于年代太久几乎都已发黄变黑,有的松脆断裂。张伟纳小心翼翼一块一块的清点。他拿起其中已确信无疑的两块胫骨,他的心都颤抖了。他早已听说烈士的这一对胫骨一直被套锁着埋在地下整整22年。
张伟纳先来到挖出骨骸的现场勘察。下沙窝濒临赣江,方志敏就义时,这里是不长草木的一片荒滩。由于江水淹浸,这里泥沙沉积,土质潮湿。张伟纳勘察发现掩埋骨骸的地方地势较高,而且是黄泥土,现存的骨骸表面风化,骨质脱落,呈棕褐色。根据现在这种土质的情况推算,经历的年代应为20年左右,这正好与方志敏就义的时间大致吻合。
为了准确鉴别烈士的遗骨,方志纯、缪敏、凌凤梧等方志敏的亲友共同向张伟纳提供有关方志敏的人体情况。方志纯说:按我的身高类比,志敏的身高应近1.8米。张法医根据戴镣的那一对胫骨中的长度,按照马尔夫里埃氏表推算,死者生前身高应为1.77米左右。这与志敏的实际身高基本相符。同这两块胫骨埋在一个穴内的,还有7块骨骸,即2块髋骨,2块腓骨,2块股骨和1小块股骨头。髋骨和股骨连接处的髋臼直径较大,髋骨大,切迹较深,由此可鉴定为男性。从胫骨磨片测定以及根据巴尔达沙和苏莱氏表推算,死者生前年龄在30岁至40岁之间。这与方志敏就义年龄(36岁)也相符。通过法医的技术鉴定,只有9块骨骸是方志敏的遗骨,其他70块骨骸在最后的鉴定书下了明确结论:“其他骨骼均属短小,男人或女人,儿童骨骼,均不属于方志敏遗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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