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矛盾论”和“矛盾思维”之上。这不但使人们产生了对《矛盾论》、“矛盾论”和“矛盾思维”的误解,而且,也阻碍着我们今天对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因此,要充分发挥毛泽东《矛盾论》、“矛盾论”和“矛盾思维”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作用,必须清除上述附加到其名义下的错误观点,全面、正确、准确地理解毛泽东《矛盾论》、“矛盾论”和“矛盾思维”关于“矛盾”的科学涵义。
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必须科学运用毛泽东的“矛盾思维”
通过以上分析可知,搞清楚毛泽东既从辩证矛盾的普遍意义,亦从其特殊意义上使用“矛盾”概念的习惯,搞清楚毛泽东的《矛盾论》、“矛盾论”和“矛盾思维”所讲的“矛盾”的最基本涵义和意义,破除附加到毛泽东的《矛盾论》、“矛盾论”和“矛盾思维”之上的传统观念,坚持运用毛泽东的“矛盾思维”——其基本点是认为“矛盾着的对立面又统一,又斗争,由此推动事物的运动和变化”,(《毛泽东文集》第7卷,第213页)但“矛盾不同于对抗或冲突”,(《毛泽东哲学批注集》,第174页)应“善于去观察和分析各种事物的矛盾的运动,并根据这分析,指出解决矛盾的方法”(《毛泽东选集》第1卷,第304页)——来认识世界、改造世界,对我们今天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具有特殊重要的意义。因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是一项宏伟而艰巨的社会系统工程,必须以科学性、实践性俱最强的马克思主义世界观和方法论为指导,“要照辩证法办事”。(《毛泽东文集》第7卷,第200页)而毛泽东的《矛盾论》是唯物辩证法的重要经典著作,误解了《矛盾论》,就会将它束之高阁,或全盘否定,“照辩证法办事”就会被大打折扣,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容易受到形而上学思想方法与工作方法的干扰;毛泽东的“矛盾论”和“矛盾思维”是唯物辩证法的重要理论和重要思维方式,误解了它们,也会将它束之高阁,或全盘否定,“照辩证法办事”就更会成为一句空话,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就更容易受到形而上学思想方法与工作方法的干扰。这,就是坚持、运用毛泽东的《矛盾论》、“矛盾论”和“矛盾思维”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般意义。
进一步讲,坚持、运用毛泽东的《矛盾论》、“矛盾论”和“矛盾思维”,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还有更具体的特殊意义——可以指导我们更科学、更全面地认识与处理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从而更自觉、更有效地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首先,从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构成来看,我们都知道,“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是仍然是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之间的矛盾”,但毛泽东的《矛盾论》、“矛盾论”和“矛盾思维”可以使我们更全面地认识到: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不相适应的方面,只是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一部分内容;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相适应的方面,也是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一部分内容;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是由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全部”的对立统一关系组成。它们“不相适应”的关系与它们“相适应”的关系这两个方面的总和,才是社会主义基本矛盾的全部内容。由于其“相适应”是基本的,“不相适应”是“相适应”基础上的“矛盾”,所以,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直接形成社会和谐的基础。
其次,从社会主义社会的基本动力来看,我们都知道,“社会主义社会基本矛盾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基本动力”,但毛泽东的《矛盾论》、“矛盾论”和“矛盾思维”可以使我们对此命题更全面地理解为:“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与经济基础又统一又斗争、由此推动社会主义社会发展。”而且,更重要的是,这里所讲的又统一、又斗争,既包括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上层建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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