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经济
二十一补训处的经理,由军政部掌握,军需主任由部派来,处部每月经费由部直接汇来,军粮由江油县粮管处拨发,处部设有经理委员会,由付处长任主任委员,军需主任特党部书记长任副主任委员,团长任委员,一切开支,均要交经理委员审核,不合规定的,可以拒绝开支,各团设有分会。
士兵待遇,极为菲簿,以吃来说,每天每个士兵配有糙米二十两(旧称16两制),以穿来说,每个兵每年发棉军服一套,单军服两套,衬衣两套,每人棉补一床,冬天无棉大衣,夏天无蚊帐,所发的军服、棉被,由承办军需人员经手,在成渝两地招标,由商人包制,签定合同,验收时由当地市党部,市政部,市商会派员监收盖章,但大多掩耳盗铃,敷衍了事,承办军需人员与奸商勾结,暗讲回扣,所制的军服,棉被,大多偷工减料,不合标准,明知有弊,但因接兵兵需要迫切,只好照领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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