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扬延安精神,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襄阳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人民群众是主体。人民群众是一个历史范畴,是指一切对社会历史起着推动作用的人们。“……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务,管理社会事务”。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首先确认的人民群众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利。关系自己切身利益的公共事务,人民群众有权利理直气壮地参与。公共事务,包括人口与就业、教育与文化、资源与土地、环保与生态、治安与稳定、医疗与交通等各个领域。公共事务是为人民群众服务的,人民群众是公共事务的真正主人。襄阳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不仅仅是要求襄阳外在城市环境的美观整洁,更应是要求襄阳进一步提升城市功能和宜居水平,着力打造成为一个社会更加和谐、人民更加幸福的宜居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既是襄阳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确立的一个奋斗目标,也是襄阳市委市政府为人民群众谋求福祉、提升幸福指数的价值追求。只有广泛动员人民群众积极参与,襄阳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才能有根有魂;只有最大限度地让创建成果普惠人民群众,襄阳创建全国文明城市才能永续发力。人民群众是襄阳城市的主人,人民群众是襄阳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主体。
我们党在领导中国人民的长期斗争实践中,创造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的群众观点,提出和坚持了一切为了群众、一切相信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密切联系群众的群众路线。群众路线是我们党的根本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1929年9月28日,《中共中央给红军第四军前委的指示信》中第一次提出了“群众路线”这个概念。信中指出:“关于筹款工作,亦要经过群众路线,不要由红军单独去干。”此后,在毛泽东的倡导下,在党的工作中更加自觉地运用了群众路线的领导方法和工作方法,并使其不断丰富和完善。延安时期陕甘宁边区的许多实际工作的完成,如征收公粮、劳动竞赛、互助合作、选举中检查政府工作、乡村自治、夫妻识字等,都遵循了群众路线的工作方法,先在群众中实践,有的由群众首创,取得成效和经验后,集中起来,经过研究,上升为一种政策,然后推广实行,逐步完善。再如延安时期党的干部十分注重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共同搞好根据地建设。以“三三制”为特征的民主政权,包容了社会方方面面的代表,吸收了各阶层的精英。1943年毛泽东在《关于领导方法的若干问题》中指出,“在我党的一切实际工作中,凡属正确的领导,必须是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这就是说,将群众的意见(分散的无系统的意见)集中起来(经过研究,化为集中的系统的意见),又到群众中去作宣传解释,化为群众的意见,使群众坚持下去,见之于行动,并在群众行动中考验这些意见是否正确。然后再从群众中集中起来,再到群众中坚持下去。如此无限循环,一次比一次地更正确、更生动、更丰富。”第一次从哲学高度对党的群众路线作了理论概括,把党的群众路线与马克思主义的认识论、辩证法和历史唯物论有机统一起来,表明党的群众路线达到了成熟。
近年来,襄阳市委市政府坚持弘扬延安精神,自觉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全国文明城市创建,进一步持续开展“绿满襄阳”行动,大力推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以构建“一城两带三网四区”的全域森林生态系统为重点,统筹推进城乡绿化一体化。深入推进高速公路、国省干道、县乡公路、乡村道路等绿色廊道建设,着力提升市域路网绿化层次;整镇推进乡村绿化;大力推进汉江流域、鄂北岗地、西南山地防护林建设,着力构筑生态安全屏障。每年完成植树造林15万亩,森林覆盖率提高1.5个百分点。积极创建国家可再生能源示范城市,大力发展节能建筑,实施大型公共建筑节能改造;大力发展低碳交通,积极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大力发展循环经济,重点建设再生资源利用、汽车零部件再制造、磷化工等循环经济产业链;加快推进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全面建成收运系统和监管系统。通过调查研究,了解民意,集中民智,制定出既符合群众需要又符合襄阳实际的行之有效的办法,促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顶层设计与基层创造、自上而下与自下而上形成良性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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