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日战争时期,廖弼臣任延安抗大第1大队组长,新四军4师抗大训练部长、18团参谋长,4师司令部教育科科长,半塔区委宣传部长等职。解放战争时期,任淮南军区干校校长、干部科科长,华中干校总队长,辽东军区政治处主任,胶东区委财委副主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任青岛市人民法院院长兼党组书记,市政协副主席兼党组书记,中共山东省委顾问委员会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