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红网安徽金寨2016年2月3日电(喻林源)日前,金寨县红军历史研究会制定出台《金寨红色文化研究成果奖励办法(试行)》,以“真金白银”激励从事金寨红色文化研究开发并出成果的人员,切实推动金寨红色文化大发展、快发展。
一是明确奖励对象。要求为从事金寨红色文化研究并取得一定成果的作者。二是划定奖励范围。符合金寨县红色文化研究开发五年规划或金寨县委、县政府关于红色文化研究开发工作部署的研究作品及填补金寨红色文化研究空白的作品等。三是公布奖励内容。主要是以金寨红色文化为主要内容的研究著作、研究报告、论文、传记、专记、专题片或布展脚本、有较高价值的文字图片资料等;挖掘征集整理的有重大价值的金寨红色文化史料;以金寨红色文化为内容的理论创新等。四是归纳成果形式。在市级以上党委、政府的宣传、文化、党史、军史、高校主办研讨会或CN报刊上发表的研究报告、论文、传记和专记文章;公开播放的专题片;通过专家评审并定稿采用的布展脚本;出版(含内部版)发行的著作;挖掘整理且经金寨县党史工作领导组研究认定、并交金寨县红色文化研究开发中心存档有较高价值的资料。五是细化奖励标准。凡符合金寨县红色文化研究开发规划或县委、县政府关于红色文化研究开发工作部署的研究成果均可获得一定数额的奖励。研究专著(著作),在一级出版社出版的、每千字奖励80元,在二级出版社出版的、每千字奖励60元,在三级、四级出版社出版(含内部资料)的、每千字奖励50元。研究报告、论文、传记、专记、文章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的、在国家级期刊或ISSN类期刊发表的、在省级期刊或CN类期刊发表的、在市级期刊发表的,均可按照相关具体规定(每篇)获得300—3000元不等的奖励。六是亮明奖金计算方法。同一成果多次被不同载体刊用,以最高级别为准,一次奖励,不重复奖励。七是知会兑现时间。每年4月份受理申报上年度受奖励研究成果,6月份进行评定并兑现奖励。八是告诉申报途径。符合申请金寨红色文化研究开发成果奖励条件的人员,持申请成果证明资料原件,工作或生活单位证明材料,向金寨县红色文化研究开发中心提出申请,并填写《金寨县红色文化研究成果奖励申请表》一式二份,报金寨县党史工作领导组审定。审定结果在金寨政府网上公示后,由金寨县党史工作领导组最终认定,根据认定结果再由金寨县党史县志档案局兑现奖励。九是通告奖励资金来源、发放渠道。奖励资金从金寨县红色文化研究开发专项资金中支出,由金寨县党史县志档案局发放。十是规定成果使用权。明文规定凡获得金寨县红色文化研究开发成果奖励的成果,金寨县享有优先使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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