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旅游开发与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相结合。我县接甘临川,千百年来是要道枢纽,多民族交汇,文化源远流长丰富,民俗和技艺独特,传统口头文学及方言别致。羌族的羊皮鼓及其他传统舞、灌灌茶、跳短棍、“上刀山下火海”、打锣鼓草、对山歌、吼号子、曲儿小调、民间书法绘画、根雕木雕石雕、刺绣、拜神祭祖祭天地的祭祀仪式等,都传承蕴含着深奥的传统习俗及文化。对这些应由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管理机构进一步调查搜集发掘整理甚至是及时性抢救!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科技馆等公共文化机构和非物质文化遗产学术研究机构、保护机构以及利用财政性资金举办的文艺表演团体、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和镇村街道社区义演组织等,应当根据各自业务范围,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整理、研究、学术交流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的宣传、展示(如平时旅游服务人员、景区工作人员统一穿相应的民族服装)。充分利用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开发我县具有地方、民族特色和市场潜力的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让这些具有观赏性研究型的传统文化艺术与我县各方面的旅游项目有机结合协调融合,让他们在城区乡村街镇旅游景点无处不在。
八、旅游开发与地方历史文化研究相结合。文化是旅游资源的灵魂。地方文化以其个性鲜明、底蕴丰厚成为旅游文化资源的一个重要部分。整理研究我县地方历史文化,开发地方旅游文化资源,是发展地方旅游的必要手段。常言说,一方水土养一方人,一方人形成一方文化。地方文化是一方居民为适应自然环境、满足物质生活、精神生活的需要而长期形成的文化积淀,它包括社会风气、自然环境、物质生活、文化传统和民俗风情等多种因素,是某一地方历史发展的文明载体,蕴涵着丰厚的文化知识。一要挖掘我县的地方特色文化,营造景点文化氛围。这是提高旅游品位的保证。把景点的景观与文学、历史结合起来,寓文化于山水之间,让文化融入旅游之中。在挖掘文化资源中,一定要倡导“真民俗”坚持少克隆、多个性,少浮华、多人文,少随意、多思考;二要充分发挥文化专门(包括民间)研究机构的力量,重点研究,系统编撰;三要整合民间文化研究志愿者的力量,扩大联系,如对考古结论、历史传说、地名来由等统一收集整理;四要动员激励县内外热衷于我县历史文化研究的专家学者深入考证,多出文章,与社会分享研究成果。作为旅游文化资源的地方文化,主要包括旅游与文化构成联系的历史遗存,以文物、史记、遗址、古建筑等为代表的历史文化层;以现代文化、艺术、技术成果为代表的现代文化层;以居民日常生活习俗、节日庆典、祭祀、婚丧、体育活动和衣着服饰等为代表的民俗文化层;以人际交流为表象的道德伦理宗教文化层。地方文化独有个性美、奇异美,她既是独特的地理环境所致,也是地方先人的审美情趣的蕴藏,既可满足旅游者的猎奇心理,又可以满足旅游者的审美需要,对旅游的发展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地方文化利用与否以及利用程度如何也就成为了旅游发展的关键,也是旅游的经济属性与文化属性的最佳结合点。只有大力挖掘地方文化,变静为动,变古为今,物体人化,营造浓郁的地方文化氛围,才能使旅游景点富有内涵富有深意,旅游市场才能具有旺盛的生命力。
九、加大吸纳社会资金的力度。县政府应继续制定或完善投资环境和加快旅游产业开发的相关政策,把旅游业发展列入当前全县经济支柱产业之一,可按照“谁建设、谁经营;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靠“优惠政策引资、千方百计融资、鼓励群众集资”等渠道,一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旅游业消耗资源少,投资回报高,是最具活力的新兴产业。目前,在政府财政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增加旅游开发投入的可能性小,因此应尽快制定一个关于新时期旅游开发和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充分吸纳社会资金和外来资金共同开发我县旅游资源,使之成为筹措略阳旅游开发资金的主渠道。二要靠项目优势招商引资,通过吸引和邀请外面有志于旅游开发的投资商来我县考察投资建立或承包旅游景点(区)经营,或转让经营权、冠名权,或通过以地生财等多种手段、多条渠道广泛筹集社会资金,加大开发力度。三是动员鼓励县域内居民、商人等有条件的人士搞旅游开发,建设较大规模的特色农家乐、乡村旅游专业合作社,或采用“公司加农户”的形式联合施行,鼓励在本县设立独立的旅行社,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为其提供新奇、完整、良好的旅游服务。
十、打造跨区域的旅游景区。区域旅游合作是旅游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区域旅游资源具有相似性和互补性,地域相邻与接近性、空间联系具有便利性,便于旅游空间竞争与合作。
政府应当充分利用合作主体与主导作用的优势,彻底摆脱旧的旅游管理体制的束缚,打破条块分割,对跨地区的旅游区域协作进行高水准的科学合理的总体规划,以市场为主导进行资源要素的优化配置和合理利用,防止各种档次的重复建设、急功近利的短期行为和无序竞争,形成长远、近期相结合的良性结构。一是对我县跨行政区域且适宜进行整体利用的旅游资源应首当其冲地进行利用,如与两当徽县交界的滚子坪、铁厂坝、上马石、柳家河、白水江一带,与成县交界的青泥河、西淮坝一带,与康县和宁强交界的郭镇、白雀寺、乐素河一带等,应当与该县进行协商,联合开发,资源共享,合作经营,共同受益。二是建立区间旅游联席会议制度。最好采取“轮期轮区”旅游会议形式,定期召开区间旅游联席会议,采取协议或会议纪要的广域行政方式,对分工协作和关键性、全局性的旅游项目进行协调。三是建立旅游协作机制。确定统一的协作行动纲领,制定统一的旅游合作实施规则,以及协调、解决问题的办法。四是成立专家咨询委员会。因为旅游开发的科技含量很高,不是单靠一般地方政府人才就可以解决问题的,所以应该有一个由有关专家组成的专门机构,参与科技决策,并赋予专家有一定的科技决策权、监督权。五是强化行业管理。联合整顿、规范旅游市场。旅游是关联性很强的产业,合作各方必须联合制定严格的组织程序和规章,共同制定区域未来的旅游发展计划,促进区域旅游事业良性互动。六是组建联合体,由跨行政区域的专门管理机构(管理委员会)直接管理。对各个旅游景区可一个经济实体的模式做到统一管理、统一规划、统一运作。重点突出景区的特色,同时兼顾整体的发展,注重景区自身利益和整体利益的均衡。
目前,我县应加紧贯彻执行《旅游法》及2014年8月9日颁布的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使各镇、各地区、各有关部门都能高度重视旅游业改革发展工作,各尽其责,都要为旅游服好务,切实保护和充分利用好各种旅游资源,大力促进我县的旅游业持续健康发展。
(作者系中国旅游新闻通讯社特约记者,陕西省汉中市略阳县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主任 、人大代表、常委会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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