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委发(2014)19号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赣闽粤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规划)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
中红网福建永安2014年10月22日电(管其乾)2014年10月16日,福建省发改委区域处工作人员陈金富同志给永安市小陶镇石峰村的有关人士打来电话说,10月8日,福建省发改委网站以《我省出台贯彻落实<赣闽粤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规划>的实施意见》为题公布了省委省政府9月25日发布的闽委发(2014)19号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赣闽粤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规划>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请转告石峰村两委、小陶镇党委政府,永安红军北上抗日宣言发布地纪念园已经列入该《实施意见》,请及时下载并与当地发改局、旅游局等部门取得联系,做好政策对接工作。
翌日,小陶镇挂包石峰村干部黄光棉等通过登录福建省发改委网站下载到了《我省出台贯彻落实<赣闽粤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规划>的实施意见》一文及其附件《实施意见》。在《实施意见》(四)“大力发展服务业”一栏中看到了这样的字句“发展壮大旅游业。以上杭、长汀为核心,高起点建设一批红色旅游精品景区和经典线路,加快上杭古田会议旧址群、毛泽东才溪乡调查旧址群、连城红四军司令部与政治部旧址、长汀福建省苏维埃旧址、明溪红军战地医院遗址、宁化长征出发地纪念园、永安红军北上抗日宣言发布地纪念园等重点红色旅游地建设,打造原中央苏区红色旅游圈”。
在石峰村及小陶镇,早在2012年7、8月间,就有干部群众提出,要结合国发〔2012〕21号《国务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精神,规划好“北上抗日宣言发布地石峰暨小陶三年游击战红军纪念园”(简称“永安红军纪念园”),永安市发改委以永发综【2012】42号《关于申请将北上抗日宣言发布地石峰暨小陶三年游击战红军纪念园列入国家赣闽粤原中央苏区振兴规划的请示》行文上送,争取福建省发改委将这个项目列入国家赣闽粤原中央苏区振兴规划。
据2012年12月6日晚永安电视台消息:来自永安市发改局曾强的报道,经过征集、筛选和审核,日前省政府召开发布会,向社会推介民间投资项目474个,永安市有四个项目入围,分别是永安海西物联网应用孵化园、永安茶博园、永安红军纪念园(景区)、永安基础设施建设及公益项目BT模式建设项目。总投资额达10.4亿元。另据,永安市发改局曾强电话证实,永安电视台新闻中所说的“永安红军纪念园(景区)”项目指的就是北上抗日宣言发布地石峰暨小陶三年游击战红军纪念园。
这次,福建省委、省政府9月25日发布的闽委发(2014)19号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赣闽粤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规划>的实施意见》又以红头文件的形式将永安红军北上抗日宣言发布地纪念园纳入省重点红色旅游地建设范围,并与上杭古田会议旧址群、毛泽东才溪乡调查旧址群、连城红四军司令部与政治部旧址、长汀福建省苏维埃旧址、明溪红军战地医院遗址、宁化长征出发地纪念园等老牌苏区和老牌重点红色旅游景区景点并列齐名,说明了永安市委党史研究室特邀申苏研究员、三明市申苏先进个人安孝义关于石峰村是北上抗日宣言发布地和包含其中的永安是长征最早出发地的研究成果已经得到了省发改委和省委、省政府的认可。
石峰村有关人士说,永安红军北上抗日宣言发布地纪念园能够纳入省重点红色旅游地建设范围,首先归功于安孝义建立在大量史实依据基础上的研究论证;其次,应当归功于小陶镇政府和永安市发改局领导虚心倾听民意,及时将安孝义先生的研究成果转化为政府规划,并及时上报三明和省发改局,正是因为小陶镇政府和永安市发改局、三明市发改局和省发改局领导尊重群众意愿,办事公道,作风民主,讲求效率,永安红军北上抗日宣言发布地纪念园才能顺利纳入省重点红色旅游地建设范围。
石峰村干部群众衷心感谢所有为永安红军北上抗日宣言发布地纪念园规划设计,以及指导、报送、审批中付出辛勤劳动的各界人士和各级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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