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红网四川芦山2013年6月5日电(骆志勇)6月3日,芦山县委党研室主任骆志勇到双石镇林峡村查看红九军医院遗址受损情况时发现村民10多人正在撤除红九军医院遗址建筑(共3处四合院,已经撤除上其中一个四合院一个排列的顶端),立即与分管党史工作的县委副书记王强汇报,王强当即指示:立即制止村民撤除革命遗址的行为,并与双石镇联系,查清原因,再行汇报。
按照王强同志的指示,骆志勇当即与双石镇负责人电话联系,镇党委负责人接到电话后立即赶到现场,暂时制止了红九军医院遗址的撤除。
据查,尽管县委党研室5月7日制订下发了《中共芦山县委党史研究室关于在灾后重建中抢救保护革命遗址的实施意见》(芦委史〔2013〕7号)文件,但双石镇负责人表示没看见过这个文件,且也不知道撤除红九军医院遗址建筑的事,红九军医院遗址在地震中受损轻微,仅有小处地基垮塌,是因该处地处地质灾害,由林峡组定为危房,要求红九军医院遗址建筑所有农户必须在6月5日前倒房方可享受3000元过渡安置费,住房也表示实际农户并不愿撤,且已从帐篷搬回原屋入住,但为了得到补助,不得不撤房。骆志勇当即查看了地质灾害情况,直接威胁红九军医院遗址建筑的9多处危石已被排除6处,因地震裂开地滑坡裂缝已经1个月来已经停止滑动,地质趋于稳定。
据查,在芦山县双石镇林峡村(现林峡组)建立红九军医院(主要收容芦山前线、百丈前线的重伤病院,在刘家园子上方的林子里,静躺着无数不治身亡的红军伤病员,该处被当地群众称为坟山林,实为全国少有的红军坟,在红军长征历史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此前,在灾后重建拟撤毁革命遗址的事例在全县已经有3例,均被县委党研室及暂时制止。考虑到革命遗址是芦山红军长征文化的证据和载体,其建筑和当地群众传说的当年红军故事构成红军红色旅游景点和当地党员干部和后代子孙传承红军精神的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特别是当前全国红军长征线路申请世界遗产,红军遗址是长征线路芦山段的地理图标。此次4•20地震已经受到中央、省各级媒体的关注(包括三十军军部的“不倒屋”、红九军医院等),特别是2016年将是红军长征胜利80周年,届时红军革命遗址无论是否存在都必将成为各级媒体关注的焦点。根据这一严峻形势,县委党研室当即书面专题报告县委,建议:一、对芦山旅游小环线(芦山县城(红军遗址群)——清仁乡(省苏维埃第一次代表大会遗址、中国工农红军总司令部遗址)——双石镇(林峡村红九军医院,距离主线路仅3公里左右且全为水泥硬化路面,此处风景优美、生态优良)——太平镇(红军桥、红军太平县委、县苏维埃、红军标语、袁家大院、区委、乡苏维埃等)——宝盛乡(漳树政治部、2处红军标语)——龙门乡(三十军军部、青龙场战斗纪念厅))等革命遗址重点保护和打造,作为我县红色旅游景点和对外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对特别重点的景点(三十军军部可考虑产权置换项目),其他可争取红军革命遗址维修项目资金维修加固,不置换产权,由村民居住,乡镇监管,作为当地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我县红军长征在芦山的地理标志和长征线路的路标。在地震后无论是墙体倒塌(多数为后期加的砖墙),还是瓦片脱落,其主体结构均为文物,如撤除或集中迁建都不能视为文物,因此建议革命遗址建筑原则上不予撤迁。2、对撤除方可领取倒房的农户,可建议加固或由乡镇党委出证明,作为已经撤除可领取安置费处理。对移入新村安置的,可置换产权,由乡镇派人或委托人监管,纳入文物管理;3、对重要遗址可由党研室配合,宣传部门、文物部门逐级申报县、市、省、国家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文物保护单位,并作为红色招商的重要依据。对未经许可,私自撤除重要革命遗址的乡镇,给予通报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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