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德怀纪念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讲解员,现将有关信息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
1、品行端正,身体健康,热爱文博事业;
2、性格开朗,热情大方,文字表达能力强,善于与人沟通;
3、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历史、中文、旅游、艺术、外语等相关专业者优先录用);
4、年龄在25岁以下(1986年12月31日后出生),女性身高1.60米以上,男性身高1.70米以上,形象好、气质佳,普通话标准、流利,达到国家二级甲等水平;
5、文字与语言表达能力强者优先。
二、报名应提供证件材料
报名必须提供身份证或户口本、《彭德怀纪念馆讲解员应聘报名表》(附后)、毕业证(2012年应届毕业生未拿到毕业证的提供学校证明,证明需注明专业、学历、毕业时间)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1寸相片3张。
有下列证件的请一并提供:就业报到证、学位证、外语等级证、普通话等级证,与讲解员岗位有关的职(执)业资格证或荣誉证书等。以上证件均需提供原件及其复印件。
在报刊杂志上发表2000字以上的文字材料(原件)。
三、报名时间、地点
时间:2012年2月15日至2月29日。
地点:彭德怀纪念馆办公室
四、招聘程序
招聘分为资格审查、面试、综合考察、体检、聘用五个阶段。
1、资格审查、面试。资格初审合格后进行面试,由相关领导和专业人员组成面试评委,选取前五名对其进行综合考察;
2、综合考察。由彭德怀纪念馆对考察对象进行全面考察。如考察有不合格者,将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3、体检。由彭德怀纪念馆组织,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不合格者,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替补;
4、聘用。办理聘用手续。
五、聘用人员的性质与待遇
此次公开招聘的讲解员系全额预算事业单位彭德怀纪念馆的聘用工作人员,聘用期3年,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予以聘用,实行聘用合同管理,彭德怀纪念馆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人事部门进行合同签证。3年聘用期满后,因工作需要,考核合格的可续聘,表现特别优秀者可根据《彭德怀纪念馆优秀编外人员进编定岗方案》正式进编。
试用期内月薪800元,试用期满后月薪1500元(随物价和工资水平相应调整)。聘期内由用人单位和个人按规定标准缴纳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保险费。
你有多大的本事,我们就会给你提供多大的平台!诚挚欢迎您加入我们的行列,共同为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贡献自己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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