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议机关也办业余学校
毛主席还把一中队办学的方式,推荐给了中央机关。1960年10月7日,主席看了学员给他的信和一中队业余大学教学计划后,在教学计划上作了批示:“请考虑以管理局工作人员为范围,再办一个有七门功课的完全中学。”这里指的管理局,即中央办公厅警卫局。时任警卫局局长的汪东兴,遵照毛主席批示,立即开会研究,决定以原中南海机关业余文化学校为基础,充实扩大为业余完全中学,由警卫局负责学校的组织管理工作。同时制订了完全中学教学计划,于10月22日报送毛主席审批,报告中并提请毛泽东兼任校长。毛主席于10月24日看后,当即批复:“汪东兴同志:此件已看过,很好,同意照办。” 据我了解,这个学校办得很好。学员从局领导到职工,从机关到当时中央几位主要首长处的工作人员,都积极参加。因此,学校也得到了其他中央领导同志的支持和指导。比如,机关学校增加英语课,就是周恩来总理建议的。毛主席知道卫士和服务人员学习英语后,非常高兴。他笑着对身边人员说:“你们的本事大了,出国时不至于连个厕所也找不到了。以后,你们不光要学英语,还要学习法语,学习日语。”主席还请胡乔木把这事向人民大会堂的负责同志讲一下,建议他们也为服务和招待人员开办业余外语学习班。 1961年,江西共产主义劳动大学成立三周年校庆时,毛主席在《给江西共产主义劳动大学的一封信》中,曾提到一中队和警卫局两个学校的情况。他说:“党、政、民(青、工、妇)机关,也要办学校,半工半学。不过同江西这类的半工半学不同。江西的工,是农业、林业、牧业这一类的工,学是农、林、牧这一类的学。而党、政、民的工,则是党、政、民机关的工,学是文化科学、时事、马列主义理论这样一些的学。所以两者是不同的。中央机关已办的两个学校,一个是中央警卫团的,办了六七年了,战士、干部们从初识文字进小学,然后进中学,然后进大学,一九六○年,他们已进大学部门了。他们很高兴,写了一封信给我,这封信,可以印给你们看一看。另一个,是去年(一九六○年)办起的,是中南海党的各种机关办的,同样是半工半读。工是机关的工,无非是机要人员,生活服务人员,招待人员,医务人员,保卫人员,及其他人员。警卫团是军队,他们有警卫职务,即是站岗放哨,这是他们的工。他们还有严格的军事训练。这些,与文职机关的学校,是不同的。”这些论述,体现了毛泽东关于机关、部队、工厂、农村开办业余学校的指导思想。
(作者系原警卫一中队文化学校教务处负责人兼语文教员、原八三四一部队政治部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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