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革命战争初期,鄂西苏区除洪湖红六军(军长孙德清,后旷继勋、段德昌)之外,还有鄂西长阳县的红六军。长阳红六军是一支以土家族优秀儿女为主体的正规红军武装,也是中国红军史上第一支少数民族红军。
1929年7月9日,长阳县委在西湾召开工农群众大会,正式宣布武装起义,建立“中国工农红军第六军。李勋任军长、陈寿山任副军长,李子俊任参谋长,陈泽南任军法处长,李步云任政治处长,陈兴垣任军需处长。组成了由中共党员罗正品为书记,李勋、陈寿山、陈泽南、李子俊等为委员的中共红军第六军前委会。这支少数民族红军约1000人,400余支枪,编为1个师,下辖3个团。为坚持当地的武装斗争,巩固鄂西苏区做出了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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