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80年3月24日,中共中央在广州召开广东、福建两省会议,正式将“出口特区”定名为“经济特区”。
早在1979年4月,中央工作会议期间,邓小平就对广东省有关领导说,要划一块地方,叫特区,中央没钱,你们自己搞。当年6月,广东省提出办出口特区;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同意在深圳、珠海试办出口特区。1980年8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批准国务院提出的在深圳、珠海、汕头、厦门设置经济特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