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是3月22号。1960年的今天,毛泽东称赞了鞍山钢铁公司在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上的探索,并把他们的经验称为“鞍钢宪法”。
新中国成立后,在工业生产的组织管理上,基本上是模仿苏联的办法。这个做法对快速恢复生产,医治战争创伤起了很大作用,但是也有不适合中国国情的方面。
从五十年代后半期开始,中国共产党开始探索适合我国实际的工业化道路。鞍山钢铁公司作为中国最大的工业企业,在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运动中走在了前面,形成了“两参一改三结合”的独特模式。“两参”就是干部参加集体生产劳动,工人群众参加企业管理;“一改”就是改革企业中不合理的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合理的规章制度;“三结合”是指企业领导干部,技术人员与工人群众相结合。
中共鞍山市委经过调查研究,向中央报送了关于鞍山钢铁公司在技术革新和技术革命中的情况。3月22号这一天,毛泽东代表中央写了一大段批语,将这份报告批转全国。
毛泽东在批语里说,鞍山市委这个报告很好,使人越看越高兴。不觉得文字长,再长一点也愿意看,因为这个报告所提出来的问题有事实,有道理,很吸引人。毛泽尔指出,鞍钢过去也迷信苏联的权威,但是现在他们创造了一个“鞍钢宪法”。
用“宪法”这样一个词来形容鞍山钢铁公司创造的这套企业管理办法,表现了毛泽东对它的高度欣赏和充分肯定,也表达了毛泽东对探索一条适合中国实际的工业管理方式的迫切心情。
毛泽东在1960年3月22号提出的“鞍钢宪法”,此后很长一段时间里,成为中国共产党领导工业企业的指导方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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