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8年12月18日,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在北京开幕(22日结束)。十一届三中全会是建国以来我党历史上具有深远意义的历史转折。全会结束了1976年10月以来党的工作在徘徊中前进 的局面,开始全面认真地纠正“文化大革命”中及其以前的左倾错误。全会坚决批判了“两个凡是”(即“凡是毛主席作出的决策,我们都坚决拥护,凡是毛主席的指示,我们都始终不渝地遵循”)的错误方针,高度评价了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并着重指出了毛泽东在我国长期革命斗争中的巨大作用。确定了解放思想、开动脑筋、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的指导方针。三中全会重新确立了马克思主义的政治路线。全会果断地停止使用“以阶级斗争为纲”的口号,作出了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战略决策;提出了要注意解决好国民经济重大比例严重的失调的要求。三中全会还重新确立了马克思主义的组织路线。
全会讨论了“文化大革命”中发生的一些重大事件,审查和解决了党的历史上一批重大冤假错案和一些重要领导人功过是非问题。决定撤销中央发出的有关“反击右倾翻案风”运动和天安门事件的错误文件;审查和纠正了过去对彭德怀、陶铸、薄一波、杨尚昆等所作的错误结论,以及平反“六十一人叛徒集团”等一系列问题。全会增选陈云为中央委员会副主席;邓颖超、胡耀邦、王震为中央政治局委员。全会选举产生了以陈云为第一书记、邓颖超为第二书记、胡耀邦为第三书记、黄克诚为常务书记、王鹤寿为副书记的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从三中全会起,党掌握了拨乱反正的主动权,有步骤地解决了建国以来的许多历史遗留问题和实际生活中出现的新问题,进行了繁重的建设和改革工作,使国家在经济上和政治上都出现了很好的形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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