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月20日起,《人民日报》推出“与雷锋精神同行”专栏,大力弘扬雷锋精神,深入报道学雷锋重要活动,广泛宣传学雷锋先进典型,集中反映学雷锋总体情况,与“走转改”活动紧密结合,生动展示新时期雷锋精神的蓬勃生机,凝聚起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强大力量。(据2月20日《人民日报》)
众所周知,1963年3月5日,毛泽东亲笔题词:“向雷锋同志学习。”从此,一个由亿万人民群众自觉参加的学雷锋活动在中华大地上蓬勃发展。近半个世纪以来,雷锋以其独有的人格魅力和光辉形象,教育和影响了一代又一代人,涌现出一批又一批先进人物。雷锋精神作为一笔宝贵的精神财富,已成为中华民族的文化基因,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促进了整个社会道德风尚的提高。
然而,不可否认,历经时代变迁,一些人对学雷锋产生某些模糊认识,对于弘扬雷锋精神产生了某些疑惑。有的提出“过时论”,认为随着情境的变迁、价值观念的变化,学雷锋已经成为历史。有的提出“无用论”,认为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学雷锋已经没有必要。有的提出“困难论”,认为现在人们道德失范、诚信缺失,学雷锋已经难上加难。于是,一些地方学雷锋成为一阵风,“三月里来四月走”,只图形式、不求实效,只提口号、不出实招,摆花架子、做样子,存在“阵雨湿地皮”的现象。
正是由于忽视了精神道德的教育和洗礼,致使一些地方出现令人伤心的场景。一些人冷漠无情、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对他人漠不关心、无动于衷;一些人为了个人利益,见利忘义、损人利己,甚至不择手段、违法乱纪;一些人好逸恶劳、铺张浪费、骄奢淫逸;一些不爱学习、愚昧无知、不求上进,甚至背离人民,危害祖国等。近年来出现的毒奶粉、毒馒头、地沟油、瘦肉精等产品,尤其是“小悦悦”事件,在拷问着人们的道德底线的同时,折射出强烈一种信号,就是社会发展离不开雷锋精神来引领和武装。
事实上,雷锋精神主要体现在忠于国家、热爱人民、爱憎分明、爱岗敬业、刻苦钻研、乐于助人、无私奉献等方面,涉及人生态度、公共行为、社会风尚,构成了社会主义道德的鲜明指向。雷锋精神是光辉的,又是朴素的;是崇高的,又是平凡的;是理想的,又是现实的。可以说,雷锋精神始终是引领社会风尚的一面旗帜、一根标杆,始终放射出一种时代的光芒,对社会的进步与发展始终具有重大价值和长久魅力。
当前,我国处在一个伟大的变革时代,面对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历史重任,更加需要艰苦创业、积极进取、自强不息、奋力拚搏的奉献精神,更加需要顾全大局、忠于职守、克己奉公、处处以国家和集体利益为重的主人翁态度,更加需要相互尊重、助人为乐、诚实守信、和谐融洽的良好社会风尚。而这些正是雷锋精神所具有的丰富内涵。发扬光大雷锋精神,仍然为我们这个时代进步所必需,仍然为我们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发展所必需。学雷锋、见行动,理应成为人们的共同实践和自觉行动。
历久弥新,传承而行。面对新的时代、新的任务、新的目标,需要我们始终把雷锋精神作为一种价值取向、一种思想境界、一种行为规范,引导人们从自己做起,从点滴做起,从现在做起,持之以恒、一以贯之,使学雷锋活动制度化、经常化,成为绝大多数人的自觉行动和整个社会的风尚,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凝聚强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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