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泽覃(1905.9—1935.4)
中国人民革命不朽的英烈,中华民族不死的灵魂。
湖南湘潭县韶山冲人,毛泽东三弟。1922年秋,毛泽覃到湖南自修大学附设补习学校参加学习。不久便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并担任社会主义青年团地方执行委员会书记。湖南工人运动出现了新高潮,受毛泽东的委派去水口山铅锌矿区从事工人运动。担任工人俱乐部教育委员兼工人学校教员,领导工人罢工。1924年,担任长沙社会主义青年团执行委员会书记。翌年夏天,来到广州,先后在黄埔军校政治部、中共广东区委、广东省农民协会和省港罢工委员会工作。1927年8月1日,参加了南昌起义。1928年工农革命军占领了遂川城,在桥林乡建立起宁冈县第一个农村党支部,并担任党支部书记。1934年8月,第五次反“围剿”失败,红军主力将要突围转移,受命留在苏区打游击。12月,被任命为红军独立师师长、闽赣军区司令员。在极端艰苦的条件下,率部转战于闽赣边界的崇山峻岭。1935年4月下旬,独立师被打散,率领部分游击队员穿山越谷,来到瑞金县一个名叫“红林”的大山中。一天拂晓,敌人追上来包围了村子。命令队员们撤往后山,自己跑到门外一个高地,端枪扫射涌来的敌军,以掩护大家撤退。队员们迅速撤退了,而他再也无法突破敌人的包围。一阵枪弹飞过来,射中了他的右腿。他勇敢还击,又一发子弹飞来,射中了他的左腿,他咬紧牙关,忍着剧痛,双腿跪在地上,继续朝潮水般的敌人射击。子弹又飞过来,穿透了他的胸膛,壮烈牺牲,时年30岁。
2009年被评为“100位为新中国成立作出突出贡献的英雄模范人物”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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