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将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作为建设和谐文化的根本,作为形成全民族奋发向上的精神力量和团结和睦的精神纽带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建设和谐文化的根本。我们构建和谐社会就是要通过对各种利益关系、社会矛盾的调整和解决来实现社会的和谐与融洽,这不仅需要相应的社会制度,也需要相应的思想共识。近年来,我们党提出了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的发展目标和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全体人民共同建设共同享有的发展模式等一系列构建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这些都是对和谐理想的追求和探索。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人类先进的和谐理念的集中体现,它既蕴含着和谐社会、和谐文化的基础和目标,又提出了实现和谐社会、和谐文化的途径和方法,是和谐社会建设必不可少的文化认同和价值追求。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作为建设和谐文化的根本,是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历史作用的根本性阐释,也是对和谐文化的质的规定。它不仅表明和谐文化离不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既保证了和谐文化的社会主义性质和发展方向,也为我们鉴别思想文化的政治属性提供了根本标准。
任何社会的存在和发展,都需要有一定的核心价值体系或主导价值体系的指引。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多种经济成分并存,人们之间的利益关系纷繁复杂,为全社会各种价值观念的滋生和发展提供了条件,也不可避免地出现不同价值观念的碰撞。在这种形势下,我们特别需要弘扬和发展社会主义主流价值观念,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理念。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具有弘扬正气、凝聚人心,沟通情感、增进友爱,和睦相处、彼此融合的功能。它能够引导人们超越民族、城乡、地域以及社会阶层等方面的差异,消除彼此之间的分歧和隔阂,增进整个社会的团结稳定,形成全社会昂扬向上的精神斗志。所以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实现社会和谐的强大思想武器。
一定社会的意识形态领域往往包含有多种价值追求,同时又要在多样化的思想文化生活中树立主导性的核心价值体系。只有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尊重差异,包容多样,才能最大限度地形成社会思想共识。也就是说,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既凸显其主导性,又倡导包容性。它在强调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主导地位的同时,也不否认文化的包容性和差异性的存在;在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主体地位的同时,也不否认其他具体理想存在的合理性;在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的同时,也不排斥其他适应社会需要的精神产品的存在;在承认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引领作用的同时,也不否认其他社会道德规范还将在一定时期、一定范围存在的现状。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能够有效地引导和制约非核心的社会价值体系作用的发挥,保障社会经济制度、政治制度、文化制度的稳定和发展。当然,主导性和多样性的统一,并不是说可以不分良莠、不辨是非,而是要通过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来辨别是非,并引导、协调、整合其他价值观念。同样,辨别、引导、协调、整合其他价值观念,也并不是要消除价值观在内容和层次上的所有差异。主导性与包容性的统一,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既能引领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又能赢得全社会广泛的认同,从而形成全民族团结和睦、奋发向上的精神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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