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民法典编纂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立法理念,对各方面反映较多、实践中较为突出的问题积极予以回应,真正做到“民有所呼、法有所应”,标志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在不断提高立法质量方面达到了新的高度。例如,完善高空抛物坠物侵权责任,维护人民群众“头顶上的安全”;明确规定禁止高利放贷,加强对民间借贷的管控;完善客运合同规则,针对社会关注的高铁上霸座、公共汽车上强抢方向盘等问题作出立法回应;加强小区治理,强化业主权利的保护;设立居住权制度,满足特定人群的居住需求等。
四是民法典是新中国立法史上第一次以法典编纂的形式进行立法活动,开启了我国法典编纂的先河,在立法形式上是一次重大的创新,标志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在立法形式方面更加丰富多样,呈现出立、改、废、释、纂等多种形式。通过对特定领域的现行法律规范的编订纂修,编纂而成一部整体性的法典,为全社会建立一套确定的、系统的、权威的和易于认知的行为规则,有助于形成全社会的法治认同。同时,通过编纂法典,也有利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深层次问题,不断巩固改革开放的成果,完善社会治理的规则体系,引领国家经济社会的新发展,持续筑牢法治之基,促进法律制度更加成熟更加定型,为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提供长期性的制度保障。
(作者:黄薇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民法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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