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属华(1928年5月18日——2003年3月6日),原名宣淑华,1928年5月18日出生于安徽省合肥市肥东县山王乡小宣村,1944年3月参加革命,1945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宣属华父亲是宣平章,后改名宣采亭,丈夫是廖成美(1916—2001),原名廖福来,福建龙岩人。1955年被授予少将军衔。曾获二级八一勋章、二级独立自由勋章、一级解放勋章。中国共产党第九、十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安徽省革命委员会副主任。宣属华在抗日战争时期,历任新四军二师六旅机要员,二师十团文教干事,在解放战争时期,历任华东野战军三医院党支部书记,华中十二纵队三十四旅政治部组织干事,电讯队党支部书记,华东第三野战军三十四军102师政治部直工科干事。华东特纵特科学校、第三炮校四大队任政治指导员、组织干事,1951年底转业到地方工作。历任江苏省银行营业部人事股股长;南京市人民银行人事科科长;湖北省省直财经分党委保卫委员兼秘书;1958年至1962年,在湖北大学法律系读书。大学毕业后,任湖北省司法厅人事科科长,湖北省人民法院人事科科长;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厅审判员;北京市西城区财政局干部等职务,1981年4月离休。2003年3月6日凌晨4时10分在北京逝世,享年75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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